11月30日下午四点至六点半,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秦前红教授应邀在我院作了一场题为“国家监察委员会设立的宪制思考”的学术报告。本次讲座由苗连营教授主持,我院近百名师生参加了讲座。
在讲座中,秦前红教授从宪法的角度深入分析了当前社会时政热点——国家监察委员会的试点问题,包括此次试点选定北京、山西、浙江三个省市的原因,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的意义及主要目的,并比较分析了我国古代的御史制度、我国台湾地区的监察院制度以及香港特区的廉政公署制度及其借鉴意义。
秦教授语言生动风趣,内容丰富深刻,让大家在轻松活波的氛围中享受到一场学术大餐。秦前红教授为教育部“长江学者”,武汉大学珞珈特聘教授,《法学评论》主编,兼任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港澳基本法研究会副会长 、中国法学期刊学会副会长等学术职务。(文:李文杰,图:张翔,审核:苗连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