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要闻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院要闻 > 正文

【要闻】“法学名家大讲堂”——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廖中洪教授莅临我院做学术报告

日期:2016-10-29 信息来源:法学院 浏览量:

为更好的帮助同学们了解我国立案登记制度改革的相关问题,“我国立案登记制度与国外比较研究”学术报告会于2016年10月26日下午在我院211会议室成功举办。
本次报告由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廖中洪主讲。由我院靳建丽老师主持。我院硕士研究生共80余人参加了此次学术报告会议。
廖中洪教授此次学术报告主要讲解了西方立案登记模式与中国民事诉讼中受案程序的改革的比较研究。廖中洪教授首先分析了西方的立案登记制度,指出了其只对起诉的案件进行格式审查的显著特点;然后就中国传统的受案程序进行了分析,同时在分析过程中对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进行了解读。
接着,廖中洪教授对中西方差异的理论基础进行了解析,指出,西方的立案受理模式主要是由于西方的“司法最终解决”的理念所致,而我国长期以来则是“有限司法”的理念。并以许多生动有趣的例子来为大家解释中西方理念的不同,并进一步深层次的指出西方的契约精神对其司法理念的影响。
随后,廖中洪教授针对我国传统的连立案制度的缺陷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司法改革中对于立案制度的改革需求,然后就立案登记制度的提出、试行、运作进行了讲解,并从理论上对立案登记制度所带来的影响进行了剖析,然后又结合实际调研的成果,对立案登记制度中依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讲解,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法的设想。
最后,靳建丽老师对廖中洪老师的发言进行了总结阐释,并就相关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与参会师生进行了讨论。
报告会的结束后,廖中洪教授还就立案登记制度的其他相关问题与同学们进行了讨论交流。廖中洪教授以其生动幽默的语言风格,对立案登记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既具有深厚的理论性,又具有实践意义,而且充满趣味。本次学术报告活动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给同学们带来了知识上的巨大收获,获得了师生们的一致好评。(文:武文浩,审核:沈开举)

联系方式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

电话:0371-67783100

传真:0371-67783100

邮编:450001

微信公众号

版权所有 © 郑州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05002440号-1 豫公网安备410197020021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