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河南省行政法学会关于新行政诉讼法实施情况研讨会在法学院二楼会议室召开。这次会议有幸邀请到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前任行政庭庭长赵大光法官。
为了进一步加深学术交流,法学院聘请赵大光庭长为我院客座教授,院长苗连营教授给赵大光庭长颁发了聘书。
来自河南省法院系统、河南省政府系统、郑州市人大系统相关从事行政法制工作的行政法学会成员以及郑州大学法学院、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的老师和研究生约100人参加了研讨会。研讨会由常务副院长沈开举教授和王红建副教授共同主持。
在简短的开幕词后,赵大光庭长对新行政诉讼法实施的总体情况做主题发言。他首先肯定了新法实施取得的成果与亮点,公民诉权保护力度大大提升。同时也明确了将面临的新挑战,比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还不是很高,部分地区存在不理解甚至抵触情绪;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时面临的压力和负担;行政案件的骤增和法官员额制改革也使法院、法官的压力倍增;地方法院推行行政案件的集中管辖、交叉管辖的举措只是权宜之计,其积极效益可能会随时间递减,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建立专门独立的行政法院系统。
随后河南省政府法制办司九龙副主任对赵大光庭长的发言做出积极回应,他表明关于负责人出庭和共同被告问题已经得到充分重视,并介绍了我省复议体制改革的具体情况。接着,郑州大学法学院李永超老师结合教学与实践工作针对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行政协议、行政诉讼指导性案例等提出几个问题。对此,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别志定副庭长回答了部分问题,赵大光庭长进一步补充回应。随着讨论的逐步深入,现场气氛也愈加热烈。后来,会议就先予执行问题、行政诉讼原告资格问题、原告滥用诉权问题、公益诉讼原告问题、对规范性文件的附带审查等热点问题进行了酣畅淋漓的探讨。
沈开举教授在总结致辞中指出,虽然新法在实践中还存在诸多问题,但是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法治环境不断改善,法治建设是个过程,仍需长期不懈努力。(文:高慧铭,审核:梁庆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