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编纂民法典的重大部署。为广泛凝聚法治共识,着力推进民法典编纂工作,更好地发挥法学专家在民法典编纂中的作用,2016年8月24日,中国法学会以“民法典编纂:理论、制度与实践”为主题在北京隆重举办第十一届中国法学家论坛。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出席论坛并讲话。他强调,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要凝聚共识,贡献智慧,为编纂一部具有中国特色、民族气魄、时代精神的优秀民法典而努力。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主持开幕式并作总结讲话。
最高人民法院副部级专委杜万华、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姜建初、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党委书记陈甦、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鸣起代表民法典编纂工作参与单位,分别就民法典编纂工作发表了意见和建议。全国法学理论和法律实务界的知名专家学者围绕“民法典编纂中的基础问题”、“民法典编纂与相关法”、“民法典编纂的传承与借鉴”、“民法典的立法体例与立法技术”、“民法总则的重要问题”和“民法典分编的重要制度”等问题,发表了有思想、有见地、有深度的演讲,为推进民法典编纂工作积极建言献策。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代表,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所属研究会、省级地方法学会和中国法学会各法治研究基地负责人,全国重点法学院校、科研院所的负责同志,近三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代表,本届论坛征文获奖者代表,第三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获得者代表,法律传媒界、仲裁界、律师界、企业法务界代表,港澳地区学者代表,联合国驻华机构代表和媒体记者等近300余人参加论坛。
我院苗连营教授受邀参加此次论坛,并发表了“编纂民法典应当具有自觉的宪法意识”的主题演讲。在演讲中,苗连营教授认为:在编纂民法典中,写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似乎已经不是问题,各个版本的草案基本上都有类似的表述,但是,问题并没有解决,引起学术纷争的种子仍然在蓄势待发。因为,在物权法的学术争鸣中,宪法学界和民法学界并没有展开真正理性的对话和交流,甚至在一些基本的原点性问题上,双方还没有形成共识。因此,今天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写不写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而在于从观念深处真正的对待这个条款,而不是将其视作是可有可无、敷衍了事的套话,或者当作平息学术纷争的立法策略和权宜之计,更不应该把它当作一个不得不接受的宪法陷井或者是保留宪法和宪法学颜面的“自我安慰”。以民法典的编纂为契机,整个法学界应该认真思考,宪法到底是一种什么意义上的根本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的价值和意义到底在哪里?宪法能为民法典的编纂提供什么样的根据?宪法和民法究竟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因为对这些问题的思考和回答,可能决定着中国法治建设的逻辑起点以及路径选择。接着,苗连营教授就如何确保民法典在形式上和实质上都能够通过“宪法之门”;如何通过民法典编纂推动宪法实施,如何推进宪法和民法在整个法律体系内的划界与合作运动,民法典如何回应现代社会公私法交织的法律现象,以及民法典编纂对宪法理论和宪法制度发展所具有的意义等问题,发表了精彩的演讲。
中国法学家论坛是中国法学会主办的最高学术论坛。论坛自创办以来,始终紧紧围绕和密切关注我国全面依法治国中具有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成为汇聚法学、法律界睿智思想、前沿理论、权威观点的重要阵地,成为推进法治建设实践、服务领导机关决策的重要渠道,成为引领法学研究方向、推出重大创新成果的重要平台,成为中国法学会团结和服务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充分发挥中国法学会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桥梁纽带作用的重要载体,在法治中国建设进程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法学界、法律界产生了越来越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