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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崔威副教授在我院作学术报告

日期:2016-06-29 信息来源:法学院 浏览量:

2016年6月27日晚上7点,应法学院邀请,来自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法学院的崔威教授在我院作了以“如何考量《立法法》修改之后的地方立法权”为题的专题学术报告。吴喜梅教授、金香爱副教授、李建新副教授、杨会永副教授、郑磊老师以及50余名学生参加了本次学术讲座。讲座由吴喜梅教授主持。

崔威教授以2015年《立法法》修改后233个设区的市获得地方立法权等立法背景为基础,结合存在信息成本时如何设计决策机制的理论,以及对中央部委、省、49个较大的市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初步实证研究,逐步展开论述。崔威教授以其严谨的学术态度,对2000年《立法法》通过之后全国人大、中央政府、各级人大及政府立法的一些趋势进行了实证分析,并通过各种图表及大量数据等丰富形式对河南、郑州与其他省、较大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及地方政府规章的情况进行对比,并得出结论:立法的力度停滞不前,与立法经验的积累、绝对和相对成本的降低不符。此外,崔威教授还以修改后的《立法法》第七十二条第四款、第七十三条的规定为切入点,分析了影响法律需求和供给的一些其他潜在因素,如过多上级拥有否决权等,认为立法能力是内在因素,取决与机会和政治动力。

讲座结束后,金香爱副教授、李建新副教授、郑磊老师、杨会永副教授、李晨曦同学等围绕立法权高度集中、立法权的滥用、影响立法权的因素、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等问题向崔威教授提问,学术气息浓厚,讨论如火如荼,各抒己见的热烈场面彰显了法学院开放包容的学术研究氛围。(文、图:陈盼盼,审核:张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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