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20日晚上7点,应郑州大学法学院邀请,来自华东政法大学法学院的肖国兴教授在我院会议室作了以“中国能源革命与法律革命的维度”为题的专题学术报告。吴喜梅教授、姚保松副教授、翟新丽博士以及30余名学生参加了本次学术讲座。讲座由吴喜梅教授主持。
肖国兴教授,现任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经济法学专业博士生导师,国家能源法专家,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会能源资源专业委员会主任。本次报告,肖国兴教授主要围绕三个方面展开论述:第一、能源革命从战略走向行动的路径依赖;第二、能源革命重启《能源法》的制度期待;第三、回应能源革命的《能源法》制度设计。肖国兴教授强调:缘起于政党政治的能源革命已经为《能源法》带来了机会,问题是《能源法》必须从政党政治的高度回应能源革命;《能源法》必须成为政党政治和能源战略的组成部分,否则就会成为“孤魂野鬼”。
该报告是由我校法学院主办,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科和郑州大学生态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承办的关于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系列专题报告之一。该报告的成功举办加强了校级之间、师生之间学术交流,增进了我院师生对能源法律制度的了解。该次报告圆满成功。(文、图:时儒梦,审核:许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