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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最高法院高级法官曹守晔莅临我院作报告

日期:2016-04-13 信息来源:法学院 浏览量:

聆听教诲,感受学术之美;求真争鸣,方见学界风采。2016年4月10日,郑州春光明媚,和风荡漾。下午,郑州大学私法研究中心和郑州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科在210会议室成功举办了第二十六期嵩阳民商法学术沙龙。最高人民法院正局级审判员、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曹守晔,应邀作了“中国民法典的结构、理念和解释”的精彩报告。赵可星老师、焦艳红老师、申惠文老师、赵明非老师出席并发言。民商法学研究生以及2014级7班本科生等参与了本次沙龙活动。
曹守晔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要求加强市场法律制度建设,编纂民法典。编纂中国民法典,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战略的重要举措,一是坚持民商合一的总分结构。总则规定立法宗旨、立法根据、基本原则、法律适用等一般问题,民事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民事客体、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权利及其行使保护、期间和时效等共性内容,分则规定财产权如物权、债权,混合权如知识产权、环境权、继承权等,规定人格和人身权,规定涉外的法律适用。二是坚持科学立法。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理念,坚持自由、平等、公正的基本理念,努力增进人民福祉,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总结司法实践经验:依法保护产权、尊重契约自由、平等保护、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相统一、权义责相统一。三是民事解释的废改立。与民法典有关的大量司法解释,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重要的法律渊源,要系统清理、修改或废止,以后解释要力求规范准确、合法合理、简洁适用。他呼吁学界与实务界携手努力,发扬光荣传统,共同催生属于这个时代的中国民法典,共同迎接民法的曙光,让民法的阳光照进人民心田 !
在评议环节,申惠文指出,未来民法典如采取总分结构,也有问题,因为人法和物法的个性大于共性。赵可星指出,法官是智慧的群体,应当在民法典编纂中发挥更大的作用。焦艳红以侵权责任法与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冲突为例,强调及时进行司法解释清理的重要性。赵明非指出,民法典编纂应当坚持科学立法,认真对待不同利益群体的权利诉求。最后,曹守晔一一回答了老师和学生们的提问,其深厚的理论功底、娴熟的司法技能和严谨的学术态度,赢得了阵阵掌声。 (供稿人:韩新磊,图:韩新磊,审核:赵可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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