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3日,由郑州大学法学院和巩义市人民法院联合举办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审理中的民行交叉问题研讨会在我院召开。巩义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季、副院长曹遂军、政治处主任周登高、民一庭庭长杜占元、民二庭庭长王文渊、审判员朱建超、周小洁,以及我院苗连营院长、靳建丽副教授、王红建副教授、焦艳红讲师、郑 磊讲师等参加会议。会议由郑磊讲师主持。
会上,苗连营院长和王季院长分别致辞,回顾在以往合作中所取得的成果,均表示将继续加强合作,强化交流互动,推进全方位、深层次合作。
本次研讨会围绕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审理中的民行交叉问题进行会议研讨,涉及价格法和合同法的关系、行政处罚与民事诉讼的关系、行政决定书在民事诉讼中的效力等民事典型疑难复杂案件。与会人员进行了热烈、充分的讨论,既取得不少共识,也不乏思想碰撞,达到相互交流、相互促进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