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26日,由郑州大学法学院、郑州大学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协同创新中心及郑州大学宪法和行政法研究中心共同主办的“生态文明与能源法治变革国际论坛”在我校举行。国家环境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环境资源法研究会副会长、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教授,河南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黄建中同志,美国丹佛大学斯特姆法学院Don C•Smith教授,法国艾克斯•马赛第三大学特聘教授、欧亚研究所所长Banggui Jin教授,河南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史银升同志,河南省人大环资委副巡视员冯建勋同志,郑州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院长杨云香教授,以及国内外专家学者和法学院师生60余人参加会议,郑州大学暑期国际学校法学分校的全体学员也参加了论坛。论坛由郑州大学法学院常务副院长沈开举教授主持。
杨云香教授、黄建中先生、孙佑海教授先后在开幕式上进行致辞,对论坛的举办表示热烈的祝贺。郑州大学法学院院长苗连营教授对来自国内外的领导及嘉宾表示衷心的感谢,对郑州大学法学院近年来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所取得的成就做了简要介绍,并就“生态文明与能源法治变革”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做了汇报。
论坛期间,与会专家学者对我国以生态文明为引领的能源法治变革的方向和路径选择进行了全方位、多角度的学术探讨,取得了丰硕的学术成果。其中我国知名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专家孙佑海教授做了有关《对近年来我国环境立法的若干反思和改进建议》的主题报告;美国丹佛大学斯特姆法学院教授Don C•Smith做了《Social License to Operate in the Unconventional Oil & Gas Development Sector: The Colorado Experience》的专题报告,就美国与中国在页岩油气开发领域的法律规定、制度设计等进行了比较研究;广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明教授、河南工业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谭波教授、河南城建学院法学院李量国博士、鲁山县发改委谷长兴同志等,分别就环境资源保护中的刑事法律制度、联邦制国家治下自然资源所有权宪制比较、我国建筑节能法制的现状与对策、我国基层环境资源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等作了专题发言。此外,郑州大学水环学院博士生导师左其亭教授,郑州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吕明瑜教授,广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明教授,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陈晓景教授,河南城建学院王艳芳教授,郑州大学法学院陈冬副教授等专家学者,分别对上述专题报告作了精彩的点评。与会专家学者围绕有关专题进行了热烈讨论,各抒己见,提出了许多具有建设性的学术观点,并对郑州大学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协同创新中心的未来发展及思路出谋划策,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供稿人:朱学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