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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法庭审判进校园”系列报道之三: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在我院开庭审理刑事案件

日期:2014-05-29 信息来源: 浏览量:

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落实法学院高等法学教育与实践基地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与司法实务部门的交流与合作,近期,我院持续开展了以“法庭审判进校园”为主题的一系列案件审判活动。5月28日上午10点,郑州高新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郑州大学法学院模拟法庭公开审理了一起盗窃、放火案件。法学院一百余名研究生、本科生和关注此案的其他院系的学生旁听了庭审。
本案系郑州高新区检察公诉,由郑州高新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刑事案件。被告人因与同在饭店工作的女友分手,心生怨气,随后盗窃饭店保险柜内现金,并放火烧毁了饭店。庭审中,审判长首先就被告人的基本情况进行查明并确认,包括被告人姓名、出生日期、住址、是否受过法律处分、是否要求回避等一系列问题。接着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先是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被告人就被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陈述,公诉人对被告人进行讯问;进而开始对双方的证据进行质证,质证中,辩护人主要就盗窃罪的金额、公诉方证人证言的可信度及此案放火罪的危害性程度提出异议。最后是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主要围绕着辩方提出的上述异议展开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审判活动结束,择日进行宣判。
质证、法庭辩论等法庭审理过程,展示出公诉人和辩护人敏锐的逻辑思维、娴熟的辩论技巧,也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与艺术性完美的融合。通过观摩庭审,同学们不仅梳理了刑事诉讼法的相关知识点,更重要的是直观地感受了法律职业的无穷魅力。
(撰稿人:董梦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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