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我院实践基地建设会议精神,深化与法律实务部门的合作,提高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5月15日下午,我院特邀请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模拟法庭,开展“法庭审判进校园”之行政案件审判活动。法学院研究生和2012级、2013级本科生,以及慕名而来的其他院系同学参加了此次庭审活动。
本次庭审围绕上诉人镇平县国土资源局和被上诉人镇平县棉花专业合作社的土地出让合同纠纷展开。本次庭审属于二审案件,一审由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决镇平县棉花专业合作社胜诉。镇平县国土资源局不服一审判决,向河南省高院提起二审诉讼。
本次庭审的审判长是我院的宋雅芳教授,伴随着她敲响法槌,本次庭审宣告开始。首先是由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庭审规则和注意事项。紧接着,由审判员李继红宣布到庭人员名单以及合议庭成员与书记员名单,并询问双方当事人对此有无异议。在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无异议后,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同时开始。经过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后,审判长宋雅芳老师总结了本案的两个焦点问题。“一是实体上,被上诉人是否应该补缴,二是程序上,被上诉人的征缴决定程序是否合法。”第一个焦点问题双方均表示无异议。对于第二个焦点问题,被上诉人首先提出异议,并阐释了异议理由。接下来,在合议庭的主导下,双方当事人围绕第二个焦点问题展开了质证举证、反驳陈词等法庭辩论环节。在最后陈述阶段,双方当事人分别作出了各自的最后陈述。被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请求合议庭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被上诉人则请求合议庭考虑上诉人的意见,撤销一审判决,认可上诉人的诉讼请求。审判长宋雅芳教授要求各方核对笔录无异议后签字确认,并再次敲响法槌,宣布本场庭审结束,将择日宣判审判结果。
庭审结束后,合议庭三位审判员还和现场学生观众进行了问答互动,气氛十分热烈。宋雅芳教授和另两位审判员,以专业的法律视角对学生的问题条分缕析,分条回答,使同学们心悦诚服,豁然开朗。法学院大一陈鹤翔同学表示:“这是我在法学院观摩的第二次现场庭审。本场庭审让我对法律实务工作又增进了认知,宋教授和审判员的回答使我茅塞顿开。”一位旁听审判的理工科同学表示,通过“在家门口”旁听审判,增强了法律意识。
据悉,本次庭审活动结束后,“法庭审判进校园”系列活动还将会继续开展。这是我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部分。针对同学们提出的,希望“足不出户”地学习法律实务知识,我院大力增加了一系列实务类活动。
(供稿人:黄圆胜 许鸿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