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我院顺利召开“高等法学教育与实践基地建设工作会议”,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保振先生作为与会嘉宾,莅临了现场。经过在会议中与我院苗连营院长签订聘任合同,接受苗连营院长颁发聘任证书,郭保振先生成为我院的兼职教授。
今天我有幸以学生记者身份采访郭教授,以下是访谈内容:
记者:郭教授,您好!欢迎您回到母校!可以简单的采访您几个问题吗?
郭保振:哈哈,你好!嗯,好的好的,请说。
记者:您是法律实务中的精英,今天参加这个会议并被聘为郑州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您是怎样看待这项活动的?或者说您觉得这项活动的重大意义何在?
郭保振:就像苗院长讲的,理论和实践的结合是法治社会发展的标志。理论只有和实践结合才能接地气。但是另一个方面来说,实践是非常丰富的,需要理论的指导。没有理论指导的实践是盲目的实践。但是法律的特点呢有一个滞后性,再加上社会矛盾呢,纷繁复杂。这样的话在实践中出现新类型案件和疑难复杂案件,就是法律可能规定不是太详尽,这就需要理论的支持。就在理论支持下,把司法实践案件解决好。
记者:也就是说能够更好的把实践和理论结合起来?
郭保振:嗯,对。
记者:嗯嗯,是。郭教授,您曾经担任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教师,经过数年的事务工作后又再次走上了教师的岗位。那么您觉得在教学方法上与您以往的教学方法会有何不同呢?
郭保振:这个我在香港城市大学学习的时候,我发现在香港教学方法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特点,就是案例教学。很少像我们内地的课堂,第一章概念第二章原则第三章什么什么的,很少是这个样子的。所有的教学完全是案例教学,这说明这个案例教学司法实践中丰富的实践经验对我们的理论研究啊、法学教育啊,都是非常重要的。我过去大学毕业后,在政法管理部门当老师后又到司法部门工作,自己有切身的体会,认为确实应该相互结合。另一方面司法实践为我们教学提供丰富的第一手资料,使我们的研究更有目的性和针对性,并且研究的更深入。
记者:非常期待您的课堂!郭教授,作为从郑大法学院走出去的优秀人才,您是我们的前辈,您对我们这些还身处象牙塔的学弟学妹们,您有什么建议吗?就是说在我们平时学习中怎么样把理论和实践联系起来?
郭保振:讲到我们现在的学生啊,这个都有非常好的理论知识,受到了很好的理论滋养。但是就要跟我们的审判实践结合。特别是现在的司法越来越成为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像今年就是一个法制改革的年份,还有一些重大案例,所以我希望同学多关注司法实践案例,研究下为什么案例会有这样的结果,研究一下人民群众普遍的、直观的正义感和我们理论上的有什么样的差别性。
记者:就是要求学生平时多思考,培养自己的专业思维的意识?
郭保振:对,要多关注案例,多思考,思考下为什么这样判决,为什么这样办,人民群众有什么反应。要把人民群众的大众思维和咱们的专业思维有一个结合,在这种结合上呢, 我们的法学教育就能更加接地气。
记者:嗯嗯,好的,我相信我们一定会受益匪浅的。郭教授,非常感谢您的配合,辛苦了!再见!
郭保振:哈哈,嗯,没事儿没事儿,再见!
(供稿人:闫贞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