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27日,鲁豫皖民商法学研究会2013年年会暨论坛在安徽省蚌埠市召开。本次会议由山东省民商法学研究会、河南省民商法学研究会和安徽省民商法学研究会联合办,安徽财经大学承办,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安徽省国际法学研究会协办。会议收到论文78篇,来自山东、河南、安徽三省20余所高校、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和司法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共100余人与会。省民商法学研究会会长、我院教授田土城,省民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我院副教授高留志,博士研究生郭少飞、宋皓和河南省其他高校、司法实务部门共30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10月26日上午,会议邀请华东政法大学校长何勤华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陈小君教授分别做了题为《当代中国法学观念的变迁》和《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田野调查报告——以法律制度为视角》的报告,各从形而上下的角度对民商法学的宏观理论问题和重大现实问题进行了深入地分析,与会人员获益匪浅。
10月26日下午,会议围绕侵权责任法实施问题、公司法实施问题、农村法律问题和民间金融法律问题进行分组讨论。各组讨论热烈,学术交流氛围浓厚。其中在侵权责任法实施问题小组中,田土城教授针对人格权请求权的聚合与竞合、未成年人致害被告主体的确定、事实消灭的公司诉讼主体资格问题、国家机关侵权诉讼等问题发表了颇有建树的观点,在小组中掀起了讨论热潮。
10月27日上午,高留志副教授主持召开河南省民商法学研究会2013年年会。会议对过去一年我省民商法学学科建设、专业发展和科学研究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对下一年度研究会的重点工作进行了讨论,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河南理工大学、河南科技大学、河南工业大学、商丘师范学院、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等单位的代表踊跃发言,提出了繁荣发展我省民商法学教学研究的工作规划和若干措施。
截至今年,鲁豫皖民商法学研究会年会暨论坛已召开两轮共六届。这一办会模式克服了全国性年会和分省年会的不足,获得了三省法学会的大力支持,也得到了中国法学会的高度肯定。根据三省民商法学研究会会长联席会议的决定,三省民商法学研究会年会暨论坛继续举办第三轮。据悉,鲁豫皖民商法学研究会2014年暨论坛将由河南师范大学承办。
(供稿人:宋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