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立法领域改革精神,贯彻实施好《河南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后评估实施办法》,切实提升我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地方立法质量,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启动《河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郑州大学法学院承担我省首例立法后评估工作。
近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河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总结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公乐,省人大法制委分党组书记袁永新,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哲,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鲁春霞,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商务厅等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出席。郑州大学法学院执行院长王玉辉受邀参会并就立法后评估工作进行汇报,张雅老师等参会。会议由省人大法制委分党组书记袁永新主持。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巡视员宋松林就《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的整体开展情况进行汇报,指出评估工作通过高位推动、引入专业力量及多措并举有效推进,结果显示条例实施成效显著,但由于条例颁布时间较早,也存在消保体制机制待强化、新兴消费领域执法有困境等问题。下一步将强化统筹、保障质量、做好衔接,加快推进条例修订。
王玉辉就立法后评估工作的具体开展情况进行汇报。首先对省人大的信任、委托承担河南省首例立法后评估工作表示感谢。指出工作组围绕条例实施成效、存在问题、修法建议三大方面明确评估内容,围绕合法性、合理性两大标准明晰评估基准,聚焦重难点、新兴领域,围绕条例的立法体例明晰评估主线,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公众参与原则,深入省内外相关单位、基层执法部门、消费者协会等开展调研,客观评价条例的科学性、可操作性、有效性。未来,郑州大学法学院将持续为条例修订工作作好保障。
李哲就《<条例>立法后评估报告(草案)》进行汇报,指出立法后评估经谋划启动、调研评估、报告起草三阶段推进;评估结果显示,该条例实施效果明显,但也因颁布时间较早,存在新型消费领域规定相对滞后等问题,建议将该条例纳入立法计划进行全面修订,并在修订过程中研究吸收各方意见建议。
在交流环节,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参会单位进行交流发言。
最后,李公乐讲话,指出立法后评估是一项重要的制度性安排。这次对《河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进行评估,是我省开展第一次立法后评估工作。要深刻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消费领域新变化,找准问题症结,制定解决方案,认真修改完善评估报告,为下一步《条例》的修订打好基础,进一步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促进河南融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各单位在立法后评估工作中取得了良好成果,要认真总结这次立法后评估工作的经验做法,全面检视地方性法规实施效果,不断提高立法质量,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
未来,郑州大学法学院将持续深化学术理论及智库成果研究,为我省经济法治发展贡献力量。(初审:白阳;复审:吕广振;终审:赵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