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一场聚焦植物新品种权司法保护的专题座谈会在郑州大学法学院中原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成功举行。本次会议旨在深化理论与实践的融合,为中原种业知识产权保护贡献智慧与力量。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冯童、四级调研员聂振华博士,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乔亦丹,知识产权综合审判庭庭长李庆伟、副庭长骆大朝,研究室法官助理朱帅涛、河南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田小伍等司法实务专家应邀出席。郑州大学法学院院长王玉辉、副院长李朝、知识产权学科带头人杨红军教授以及学院师生代表参与了此次座谈。会议由法学院副院长李朝主持。

座谈会伊始,王玉辉代表学院致欢迎辞。她向与会嘉宾表示热烈欢迎,并介绍了郑州大学法学院总体学科建设、中原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发展情况、人才培养体系及近年来取得的丰硕成果。王玉辉表示,学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已构建起从本科到硕博研究生的完整培养链条,致力于为国家和河南省的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输送高素质专业人才。
随后,冯童发表致辞。他提出三点期待:一是深化与郑州大学的合作,建立常态化交流机制,共同促进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的深度融合;二是助力高校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为社会发展贡献力量;三是推动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让理论研究切实服务于司法实践。
李庆伟介绍了2025年度知识产权法庭在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的工作开展概况,并期待通过持续的交流研讨,不断提升法官的专业审判能力。聂振华回顾了自2023 年初以来由省法院、市中院和郑州大学联合开展的《植物新品种权司法保护研究》课题的研究历程与成果转化情况,相关著作被评为第一届人民法院优秀出版成果,生动诠释了“以研助审,以审促研”的良性互动。
杨红军介绍了中原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的建设进展。他认为种子保护是河南知识产权领域的鲜明特色,也是郑州大学知识产权专业的重点研究方向。杨红军还解读了《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的最新修订内容,并展望了未来种业司法保护的发展趋势,阐明了种业保护在我省知识产权战略中的重要地位。
在自由交流环节,与会领导和专家围绕种业保护中的法律适用、侵权认定、赔偿标准等热点难点问题展开了深入探讨,共同为破解当前种业案件审理中的困境、探索未来发展方向建言献策。
最后,乔亦丹作总结发言。她表示,此次座谈会成果丰硕,特别是在聚焦种业保护司法实践中的疑难问题、植物新品种条例修改带来的新挑战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体现了学术研究与司法实践良性互动所产生的积极效果。期待未来与郑州大学法学院继续加强交流合作,共同推进课题共研与成果转化,不断优化司法服务,加强对种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努力将“中原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打造成为河南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一张亮丽名片。(初审:耿邦;复审:李朝;终审:郭鹏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