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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张嘉军教授、陈冬教授受邀参加苏州市检察院主办的研讨会并为两级检察院授课

日期:2026-07-09 信息来源: 浏览量:

7月2日,苏州市人民检察院主办生态环境法典实施背景下检察实务专题研讨活动。郑州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郑州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院院长张嘉军教授,郑州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院副院长陈冬教授受邀参加活动。

陈冬围绕“排除合理怀疑”的适用边界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排除合理怀疑主要适用于行为认定和事实认定层面,因果关系的认定无法仅靠这一规则完成全部证明;二是环境犯罪与传统刑事理论存在适配性问题;三是建议将排除合理怀疑规则与环境犯罪领域常见的因果关系理论进行对接,形成层次分明、逻辑贯通的完整证明体系。

张嘉军围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使用问题指出,当前实践中主要存在三大难题:一是资金沉淀严重,“只进不出”现象普遍,有钱用不了;二是执行率偏低,“纸面金额”难落地;三是监管权责不清,收款、管钱、用钱主体分离,需进一步明确牵头部门。此外惩罚性赔偿金的适用标准、倍数确定及使用路径,也需进一步探索实践。

7月3日,张嘉军、陈冬受邀为苏州市两级检察院作专题授课。陈冬以《〈生态环境法典〉与检察监督》为题,系统讲解生态环境法典的体系结构、基本原则、核心制度,围绕生态环境法典具体条款,并结合生态环境检察典型案例和办案实践,阐释法典实施后检察监督的重点领域和履职路径。

张嘉军以《世界首创:中国检察公益诉讼立法及其未来》为题,系统讲解检察公益诉讼法的立法进程、学界讨论、立法论证、草案主要内容及未来完善方向,并结合草案二审稿相关规定,阐释检察公益诉讼专门立法的制度价值和实践意义。

本次活动聚焦生态环境法典实施与检察公益诉讼发展中的实务问题,张嘉军、陈冬受邀参加研讨并作专题授课,体现了我院在相关领域的研究积累,也为我院深化与检察实务部门合作提供了有益契机(文:刘晨博;初审:王立源;复审:崔玮;终审:郭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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