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实践中谋真知的教育理念,进一步深化法律理论和社会生活的融合,实现理论下基层、实践下基层,更好的服务于法治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2018年7月26日上午,由河南省信阳市明港镇何岗村与郑州大学法学院共同举办的“大学生普法实践基地”揭牌仪式在何岗村村支部顺利举行。
平桥区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伸基,区政法委副书记魏建国,明港镇城镇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鲁浩,明港镇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王帅,综治办专职负责人王琳,何岗村党支部书记车荣杰,郑州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岳林强,郑州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郑宇,郑州大学法学院团委书记吕广振,郑州大学法学院“三下乡”社会实践队指导老师白阳,郑州大学法学院“暑期三下乡大学生社会实践依法治国宣讲团”的同学们和部分村民代表参加了仪式。仪式由郑州大学法学院团委书吕广振老师主持。

活动开始前,平桥区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伸基和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岳林强进行了亲切交谈,双方在人才培养、创新创业、社会服务、实习实训等合作事宜进行了充分交流。
揭牌仪式上,明港镇城镇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鲁浩对此次揭牌仪式给予了高度评价: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对学生而言,只有积极的参与到基层的工作当中去,才能更好的培养自己的高素质技能、才能更好促进理论学习和日常生活的融合,做到知行合;其次,作为当代大学生,大家要心怀家国、敢于梦想。青年一代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国家就有前途,民族就有希望。最后,鲁局长对在场的法学院的同学们教导道,无论何时都要戒骄戒躁,既要仰望星空,也要脚踏实地,用实际行动去学真本领,努力投身于国家建设的宏伟浪潮中。

紧接着,周昊文同学代表同学们在揭牌仪式上发言。周昊文同学首先代表全体同学向明港镇镇政府表达最诚挚的谢意,感谢5天来明港镇镇政府对于“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大力支持,是他们的不懈努力和深切关怀为此次社会实践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随后,周昊文同学说,此次社会实践活动让大家实实在在的触摸到了明港镇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取得的丰硕成果,亲眼看到了奋斗在扶贫工作一线的干部们是如何心怀人民、不懈努力,以村民发展为己任的,而这也给同学们以后的成才之路指明了前进的方向。通过此次社会实践,同学们深入了基层,有机会把自己的平时学到的理论知识和社会实际结合起来,做到了学有所思、学有所得,指引着同学们不忘初心,继续前行!
仪式上,郑州大学法学院院党委副书记岳林强书记也在讲话中表示:自己来到明港镇,看到参加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的同学们都很有活力,充满朝气,自己感到十分高兴。此次社会实践让同学们真真切切的体会到了基层工作的不易,而这将会是同学们一笔宝贵的人生财富。同时,岳书记也代表了郑州大学法学院向明港镇的热情款待和积极配合表达了由衷的感谢,岳书记说,没有明港镇镇政府的大力支持,就没有社会实践的圆满结束,同学们满载的收获和明港镇镇政府的配合是密不可分的。最后,岳书记向同学们作出了要求:读万卷书更要行万里路,同学们从明港镇取得的收获一定要和书本中的思考紧密结合起来,将自己在明港镇的所思所感认真总结,积极的从中汲取正能量,助力个人思想的淬炼和素养的提升。
随后,在全场领导和嘉宾的共同见证下,何岗村党支部书记车荣杰和郑州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岳林强书记进行了“大学生普法实践基地”揭牌仪式。随着红丝绸的缓缓落下,大家掌声雷动,一起共同庆祝这个意义非凡的时刻。

郑州大学法学院团委书记吕广振老师做最后的发言,吕书记说到,本次揭牌仪式的成功举行,为院村双方进一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领域的合作提供了契机,标志着“弘扬法治精神,助力乡村振兴”亦会成为法学院的长期志愿服务项目之一,项目将帮助法学院学子培养公益精神,开拓视野,服务社会。吕老师鼓励同学们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投身志愿服务,为我国基层法制建设事业贡献力量,为新时代乡村振兴注入法治正能量。(文:陈峻蒲,图:王文翔,审核:许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