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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之二:感受扶贫新成果,提速增质谋振兴

日期:2018-07-24 信息来源: 浏览量:

寂静的夜渐渐苏醒,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洒下,窗外的车马人声还未喧哗,法学院三下乡社会实践服务队便已出发。趁着阳光正好,趁着微风不燥。

7月23日,队员们乘车来到了信阳市明港镇邹庄村,在邹庄村便民服务站中,村支部书记、调解委员会主任严法金同志和村委会其他工作人员热情地接待了前来调研的老师和队员们,并与队员们进行了热切的交谈。首先,严书记为大家详细地介绍了邹庄村的扶贫工作情况:邹庄村是明港镇的贫困村之一,但贫困并未成为邹庄村发展的“拦路虎”。通过引进企业资金,延长产业链,抓党建,搞扶贫。自2016年起,邹庄村已实现产业全覆盖,农民在脱贫致富的路上越走越顺,扶贫工作效果显著,村贫困户下降到五户。严书记说:“只要家中能干活儿的,都参与到了我们村的产业建设中来。”集众志,聚群力,团民心,邹庄村的脱贫致富在路上......

接着,在明港镇司法所副所长胡帅和严书记的带领下,队员们来到了明港镇邹庄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胡所长和严书记耐心地回答了队员们提出的问题,胡所长还介绍到: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秉承着“公平、公正、公开、合情、合理、合法”的理念,为村民提供一系列的法律援助。社会实践服务队的队员们还注意到邹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这一特色机构,村内安排专职调解员对村中日常矛盾纠纷进行调解,秉承着“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的理念开展日常工作。谈及邹庄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胡所长言语间充满了自豪。省司法厅将邹庄村作为省级法律服务试点,邹庄村也不负众望,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定期进社区、进校园。自2014年以来,邹庄村便未出现过大型群访事件,无重大民转刑事件,邹庄村法律服务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显著,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扶贫与法治紧密结合,村民与村干部团结一心,邹庄村脱贫致富已经走上了脱贫致富的光明大道。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告别了村支部工作人员后,在乐东辉组长和村支委员卢广辉的带领下队员们来到了邹庄村曹庄组去亲眼看,亲耳听,亲身贴近群众,倾听群众的声音。

队员们来到了村民王宏伟的家中。据王宏伟回忆:他本人在信阳建筑工程学院毕业后,在镇上从事了四年的装修工作;之后,又去了广州寻找发展机会,从事物流业;几年后,来到上海在地膜厂工作,效益不行后又转业从事绿化。直到明港镇党委书记到上海进行招商引资。王宏伟看到家乡的情况后,毅然决然地选择回家乡发展。随后成立了河南省旺农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所占土地1021亩,投资上百万,种植碧根果、花卉、艾蒿等农产品,经营鱼塘,引进各种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吸收村中的贫困户到厂内工作,带动脱贫40户118人。王宏伟说道:自从企业发展起来后,村里的贫困户少了,公路修起来了,村民的生活富裕了……接着,王宏伟带领队员们参观了艾蒿加工厂,机械化的生产线充斥着现代化的气息,堆满了产房的艾蒿原料、已经加工好的艾蒿包都让队员们感受到脱贫路上的丰硕成果。

告别了王宏伟后,队员们离开了曹庄组,来到了夏南组。村支委员卢广辉带领队员们来到了邹庄村治安员、调解员盛德勇家中。盛德勇及家人热情地招待了师生,并向大家讲述了自己多年在基层调解工作的经历:村里的工作讲究的是大事儿化小,小事儿化了,村里有村里多年来形成的规矩,要把法律、村规民约与实际情况相结合,在工作中摸索方法。盛德勇的一句话令在座的老师队员们都深为感动:“调解纠纷,一次做不通就两次,两次做不通就三次,我一直到做通为止。”

一天的走访调研,让队员们也更加深刻地了解到了课本上法律知识的实际运用,扎根基层,了解民生,纸上谈兵终究不能解决问题,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文:赵婷婷,图:王文翔、程可欣,审核:许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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