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2016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我院领导给予高度的重视,专门成立了法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委员会,我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由院党总支副书记许晓华担任组长,组员由陶红雅、吕广振、韩谦、李恰、张琦组成;各年级评审工作小组由本年级辅导员以及孙宗泽、徐哲、洪偌飞、宋浩、王立源、牛驰、郑月冰、高金顺等主要学生干部组成。
院评审工作委员会严格贯彻落实《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以及郑州大学有关学生资助的有关文件,法学院相关说明等文件精神,按照学校颁发的有关通知文件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组织申报、评定,并确保评定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现将法学院2016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共45人)公布如下:
崔圆英,李长春,吴朴,康梦迪,苑二娟,曹梦蕊,郭梦珠,毛璐瑶,郭昌通,常露允,葛金芬,黄小飞,马雪菲,宋家敏,张晨鑫,崔秀秀,邓振伟,郭萌鸽,李惠,刘苗苗,孙倩倩,陈明霞,刘晶,张明,张鹏,何远航,高金顺,殷小华,郭媛媛,姜情缘,陈纪平,李佳琦,史涵瑞,隋佳丽,王倩倩,刘宇杰,李赛,娄雨锟,窦征贤,李俊杰,王珂,张惠,谢瑞瑞,陈茜,张朝慧。
郑州大学法学院
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