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晚,由共青团郑州大学委员会、郑州大学学生会主办,法学院承办的“4.22世界法律日”系列活动之“走进法庭”在我院举行。我院张嘉军教授、校团委志工部长王炜苹、我院团委书记潘永建和全校的权益委员共300余人参加了旁听。2011级石彬彬、申文超和胡婉晴组成合议庭,2011级翁财辉、杨芮担任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2011级任琼杰、吕品担任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2011级朱兰君担任书记员。
“现在由原告陈述诉讼和诉讼理由!”随着审判长一声令下,以“校园青绿色游览车撞倒在校学生”为模拟案件的法庭调查正式开始。在审判长总结争议焦点之后,原被告分别传证人作证。在法庭辩论阶段原告代理人运用有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竭力维护原告权利;被告代理人也充分运用所学法律知识进行答辩,对原告陈述的事件损害结果和因果关系定论提出质疑。双方进行最后陈述后,合议庭宣布休庭。
张嘉军教授在点评时充分肯定了同学们在这次活动中的出色表现,体现了郑大法学学子的专业素养,高度评价了法学院在教学中一直加强实践活动这一重要环节,也认真指出其中出现的问题,并对今后的法学的实务教学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宝贵的建议。
“本次模拟法庭审判不仅使我们熟悉了庭审程序,而且还学到了相关实体法的知识,我们也能够在其中学以致用专业知识,是一次很好的锻炼机会,使我受益匪浅。”负责本次活动的法学院于婷婷在活动结束接受采访时发出这样的感慨。
据悉,本次活动是我院承办的郑州大学4·22世界法律日系列活动的一部分,4月23日将进行“师生共话维权路”。通过对全校权益委员的培训,提高广大同学的法律意识,形成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爱法的法律观念,倡导同学们学会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供稿人:陈鹤翔 卢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