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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12级模拟法庭复赛系列报道二:四班对七班分赛场

日期:2014-04-02 信息来源: 浏览量:

3月28日下午4点,在物理馆404教室,新一轮的唇枪舌战拉开了序幕。在第一轮胜出的四班选手与七班选手,机缘巧合被抽到同一组。在今天,他们要对第一轮中已经烂熟于心的案件进行反方的论证。这不仅是对选手们智慧的考验,也是对他们临场冷静反应的一次挑战,他们是否会再度陷入第一轮中思维的惯性成为这次辩论的看点之一。
此次庭辩的控方是四班,他们代表的是春江县人们检察院。辩方是打败了二班的七班选手,他们代表的是长安律师事务所。本赛场同时邀请了苏凤格老师作为此次庭审的审判长。这次案件的争论焦点是被告人杨杨,杨楠是否应该承担偷税漏税的责任,以及检察院所指控的逃避交纳税款罪是否成立。
从双方打出的立场牌来看,控方认为:杨杨,杨楠常年作为个体工商户,对于个人所得税的交纳规则必然烂熟于心,同时,杨楠在询问交纳情况时,杨杨的举动表现出她们有意回避税收的缴纳问题。同时控方主张法律的适用不溯及既往,嫌疑人作为一个连续犯,理所应当适用新修订的法律应该得到法律制裁。加之楼争青,张鹤立两人的默契配合,轮番上阵,快捷的语速和清晰地思路以及敏锐的洞察,一次次的提问、反驳让庭辩一次次达到高潮。当然辩方也并不示弱,紧紧抓住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中营业收入与营业所得的区别,政府公告不合法因此不应让民众为政府的失误买单的作为论点。层层深入,不断对控方的言论进行驳斥。辩方的沉着冷静,有条不紊可以让火热的庭辩变得更加理智,更加沉稳,这不失为律师应有的素质。面对控方的明枪暗箭,辩方冷静的接招并通过自己的精心准备一一应对。瑕疵在所不论,这种临阵的镇定品质的确是加分不少的。
在庭审过程中,双方旁征博引,刑法,民法,诉讼法,行政法,个人所得税法,条例规定应有尽有,具体到几条几款,具体到颁布年份。这足以说明双方为这场庭辩做了充足的准备。这一点来看,这次活动的举办已经达到了应有的目的。即让学生学有所用,培养法律思维,深入法律活动,体验律师风采。
此次的庭审结果为控方胜诉,即为四班获胜。我们期待下一场的对决,四班是否能再次力压群雄,独占鳌头呢?让我们拭目以待。
(供稿:鲁南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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