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校区各单位:
为了更好地规范校区房屋资源管理,支持学校重点工作建设,发挥资源效益,减少资源浪费,努力实现资源共享,即日起,南校区综合管理中心将按照学校《郑州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郑州大学经营性资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清理校区各类用房。请南校区各单位准备并提供房屋使用的学校文件、纪要等相关资料,以备勘验留档。无相关资料支持或拒绝提供者,将提请学校收回使用房屋,望各单位支持配合为盼。
特此通知。
南校区综合管理中心
2020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