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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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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秋季南校区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4-09-25 15:03:50  浏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校区秋季安全管理,以消防安全检查为重点,根据学校统一工作部署,现就南校区消防安全大检查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1、单位自查:2024年9月25日-26日,各单位开展全面自查,自查情况及时上报各单位领导,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要求,认真进行整改,并做好记录存档工作。

2、联合检查:2024年9月27日上午9时整,南校区综合管理中心联合保卫处、后勤保障中心等单位,对南校区各教学楼、宿舍楼及其他公共区域进行全面检查。

二、任务分工

牵头单位:南校区综合管理中心

成员单位:保卫处、后勤保障中心

第一组

检查区域:理科区实验室(教8楼、教9楼、教11楼、教12楼、教22楼、催化实验室等)。

第二组

检查区域:理科区实验室(教5楼、教6楼、教21楼、教23楼、高温实验室、图书馆、保卫处、后勤办公院等)

第三组

检查区域:文科区(学8-17楼、教14-17楼、陶瓷研究所、后勤平房院、逸夫楼、职教中心等)

第四组

检查区域:理科区办公区域(教1楼、教2楼、教3楼、教4楼、教13楼、教18楼、教20楼等)

第五组

检查区域:理科区宿舍、食堂、施工工地等公共区域(学1-7楼、园中苑餐厅、东苑餐厅、校医院、接待服务中心、施工工地等)

三、检查重点

1.各二级单位安全检查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记录及台账;

2.学生食堂、宿舍、校医院、教学楼、实验楼、办公楼、临时工宿舍等;

3.体育馆(场)、实验室、危险品仓库、锅炉房、变配电房、食堂操作间、电井间等重点要害部位;

4.存在有可燃隔离板材或其他可燃装修材料的实验室或办公室、报告厅等重点场所;

5.其它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和部位。

四、检查范围及内容

1.单位安全工作组织、制度、应急处置方案等是否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演练是否进行;日常安全检查是否落实等。

2.办公楼、实验楼、教学楼、学生宿舍楼等建筑物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自动报警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火栓、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

3.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采购、存储、使用是否规范,特别是易制毒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采购存储和使用台账是否符合规范,高压气体钢瓶防护措施落实是否到位;实验室内的电源、火源、气源以及危险化学品是否有自查记录;实验室内是否存在私拉电线、使用电磁炉、热得快、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设备;是否落实对24小时运转设备以及夜间实验进行人员值守值班;实验师生是否在实验室居住留宿。

4.学生宿舍内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是否被占用、锁闭或堵塞;疏散通道磁力吸合门是否能够断电自动打开。

5.食堂用电、用火、用气情况,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状况,后厨操作间与就餐区是否进行防火分隔;油烟道是否按照规定定期清理(每季度至少1次)。

6.检查是否存在因私自装修改变、移动、拆卸、损坏消防设施以及私自封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使用不合格装修材料现象(私自搭建彩钢板房或使用国家已严令禁止的聚氨酯泡沫彩钢板做隔墙、隔板)。

7.检查是否存在电气线路老化、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违规为电动车自行车充电以及长明灯、不断电等现象。

8.装修施工工地是否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施工人员是否持有特殊工种上岗证进行持证作业,是否采取安全防火措施。

9.“九小”场所及沿街门店等其它安全隐患。

五、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各检查组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扎实做好此次安全检查,做到应查尽查、不留死角和盲区。

2.认真记录,留好原始资料。各检查组组长一定要安排专人负责拍照、记录、汇总,在检查记录本上写清存在问题,整改意见,签好名字。能立即整改的,口头下达整改当场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需要查封关停的重大隐患场所,现场张贴封条,拍照;检查结束后各组把整改通知书存根统一交保卫处办公室。

3.各检查组检查完毕后,将检查记录、照片及相关文件送至南校区综合管理中心302办公室。


南校区综合管理中心

2024年9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