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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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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郑州大学南校区工程施工申请报备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4-11-15 11:43:36  浏览:

为加强郑州大学南校区校内施工规范管理,坚持绿色,文明,安全施工,做到施工结束后垃圾及时清运,人员及时撤场,车辆及时离校,确保校园环境干净整洁,杜绝校内施工安全隐患,特通知如下:

1、南校区各驻留院系、单位及校外驻南校区机构、组织,均需依照本通知要求,于施工开始前进行施工申请报备。

2、申请报备包括但不限于校园内公共区域改造升级,各单位内部区域施工装修等工程项目。

3、施工申请报备于项目招投标完成后,施工人员进场施工前进行。各施工申请报备单位按要求如实填写《郑州大学南校区工程施工申请表》(附件1,电子版请于“资料下载”中获取),明确施工范围,施工周期,外来人员及车辆等信息,加盖公章后递交至南校区综合管理中心。

4、南校区综合管理中心对施工项目信息进行审批;保卫处对施工消防、安全、人员车辆进出管理进行审批;后勤保障中心对施工中水、电、气、暖使用及改造进行审批;物业公司对施工区域垃圾清运、环境恢复进行审批。

5、南校区共15处省级文保建筑(详见附件2,文保建筑及使用单位名录),相关文保建筑使用单位施工装修时,需严格遵守《河南省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坚持有效保护、最小干预的原则进行施工方案设计,并将施工方案提交南校区综合管理中心审批,待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招投标工作。

6、对未进行施工申请报备,擅自在南校区校内施工的项目单位,南校区综合管理中心将联合保卫处,后勤保障中心等监管机构,采取强制措施,限制施工人员及车辆进出,暂停施工区域水电供给,待项目单位补齐施工申请报备手续后,方可再次动工。

南校区综合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15日

附件2文保建筑及使用单位名录

文保建筑及使用单位

序号

建筑名称

使用单位

1

1

国际学院

河南音乐学院

档案与校史馆

南校区综合管理中心

2

2楼

商学院

3

3楼

继续教育学院

4

5楼

物理学院

5

6楼

生命科学学院

(龙湖现代免疫实验室)

6

8楼

化学学院

7

11楼

化学学院

8

14楼

书法学院

历史学院

考古与文化遗产学院

9

16楼

后勤保障中心

10

8楼

河南音乐学院

11

9楼

后勤保障中心

12

小礼堂

河南音乐学院

13

学习堂

河南音乐学院

14

北大门

保卫处

15

东大门

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