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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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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南校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非教学活动报备管理的公告

发布者:  时间:2026-06-29 10:45:42  浏览:

为进一步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切实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及学校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校内非教学活动报备管理工作。本公告所称非教学活动,是指学校正常教学活动计划之外,由校内各单位、学生团体或校外单位使用校内资源(住宿、餐厅及报告厅等)在校园内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大型集体活动、人员培训、中介服务等,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报备原则

1.“先报备、后举办”

非教学活动必须提前完成报备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举办。

2.“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

活动主办方(如学院、部门、学生组织等)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须对活动内容、人员组织、安全管理和意识形态等负全面责任。

二、报备范围

1. 校园常规安全与秩序管理类:

①明火作业:在校园内全部区域,针对临时性、非日常工艺所必需,且可能产生火焰、火花、炽热表面,存在火灾隐患的施工作业或维修作业。

②工程施工:涉及校园内各项基础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及日常维修改造等工程项目。

③大型集体活动:各单位在校园内组织举办的1000人以上的大型集体活动。

2.外部资源对接与社会服务类:

①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等具有明确来源的主体委托我校承办的各类培训活动(如干部培训、企业培训等)。

②由校内单位举办的各种专业类培训班(含出国人员培训)。

③由第三方中介机构(如考研辅导、留学申办、成人技能培训机构等)租借校园场地,并涉及校内食宿保障,在校园内开展的各类活动。

三、报备流程

1.明火作业、工程施工实行备案审批制,主办方需提前7日,严格依照保卫处提供的备案表所载明的各项要求,前往相应管理部门完成报备与审批流程。

2.大型集体活动实行备案审批制,主办方需提前10日,严格依照保卫处提供的备案表所载明的各项要求,前往相应管理部门完成报备及审批流程,完成审批手续后向南校区综合管理中心及保卫处(南校区)进行备案。

上述活动的具体备案及审批要求,依照保卫处提供的备案表文件所列内容执行,备案表文件的下载请访问郑州大学保卫处官网链接:https://www5.zzu.edu.cn/bwc/zlxz.htm

3.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等委托我校举办的各类培训活动,实行备案制。主办方需提前3日向南校区综合管理中心及保卫处(南校区)进行备案,备案内容包括培训班名称、时间、人员及住宿等情况,以便管理部门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

4.由校内单位举办的各种专业类培训班(含出国人员培训)和第三方中介机构在校内开展的各类考研辅导、留学申办、成人技能培训等活动,实行备案审批制。主办方需提前5日填写审批表并提供活动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学员名单、上课、住宿、收费、就餐、日程管理等)向南校区综合管理中心、保卫处进行备案审批,待备案审批完成后方可办理入校手续。

四、活动管理要求

1.活动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传播违法和不良信息,不得从事与申请内容无关的活动。

2.已批准的活动,不得擅自改变主题、规模、时间地点及人员结构;确需变更的,须重新报备审批。

3.活动期间,主办方须做好现场组织、秩序维护和安全保障,主动接受南校区综合管理中心和保卫处(南校区)检查监督。


南校区综合管理中心

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