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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审计处2022年公开招聘教辅人员(博士)公告

发布时间 :2022-09-28    阅读次数 :

一、招聘岗位

综合审计岗1名,专业技术岗位。

二、岗位职责

1.负责内部审计制度建设;

2.负责经济责任审计、绩效审计、专项审计;督查、督办各项审计业务;

3. 负责各项审计报告文字审核工作;

4.负责综合协调处内日常工作运转;

5.负责起草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文件;

6.负责审计信息化建设;

7.负责审计档案管理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中共党员,政治立场和理想信念坚定,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无任何违纪违规行为;热爱审计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 已取得或将取得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2届博士毕业生;

4.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所聘岗位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5. 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有良好的综合协调能力及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

6. 具有公共管理相关专业学习或管理工作背景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应聘: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 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 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 国家和河南省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6. 其他不符合招聘要求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发送到指定邮箱:shenjc@zzu.edu.cn,邮件主题请按下列规定注明:“综合审计岗+**大学+博士+张*”。报名材料清单及格式要求详见附件。

报名时间2022105日至2022107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材料。

(二)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发布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和择优筛选,确定参加考核人员。

(三)面试考核

学校统一组织面试考核,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未能进入面试人员不再进行通知。

五、岗位待遇

(一)纳入国家事业单位编制;

(二)工资按照学校专业技术十级岗的标准执行;

(三)安家费标准为税前10万元(另郑州市提供“黄河人才计划”首次购房补贴10万元,符合条件者须个人自行申请);

(四)生活补贴:新进落户的博士毕业生,1500元/月,发放3年(生活补贴由“黄河人才计划”提供,符合条件者须个人自行申请);

(五)无科研启动费。

六、其它说明

(一)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须保证报名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因个人填写信息不准确、不真实、不齐全、不完整,造成资格审核不合格或取消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招聘相关事宜,如因本人变更联系电话、停机、关机等原因无法联系的,产生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中止选聘或予以解聘,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四)拟录用人员在报到通知发出后1个月内须办理正式的报到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岗位试用期12个月,一经录用,不得转岗。

(六)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招聘涉及的个人差旅和食宿自理。

(七)“黄河人才计划”规定,对毕业3年内(海外留学优秀人才毕业6年内)来郑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按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最长发放36个月。对符合条件的博士毕业生给予10万元首次购房补贴。

七、联系方式

如有应聘相关问题,可咨询郑州大学审计处,联系人:谢老师,电话:0371-67781153

八、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核实。对弄虚作假,在整个应聘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监督电话:0371-67781332(郑州大学纪委)

 

附件:报名需提供材料清单

人事处

2022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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