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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2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免试人员材料受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10-22    阅读次数 :
全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2〕510号)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豫教资办〔2012〕3号)要求,结合本年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先期开展2012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免试人员(免教育理论考试及教育教学技能测试)材料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人员范围
1、全日制普通本科师范专业毕业且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人员;
2、具有博士学位人员;
3、具有教师系列的教授、副教授职称人员。
二、材料受理时间及地点
  1、材料受理时间为:2012年10月29日至10月30日。请各单位报送材料具体时间如下(由于今年省教师资格中心安排受理材料时间紧,过期将无法办理,请各单位按规定时间报送材料):
10月29日:数学系、物理工程学院、化学系、材料工程学院、旅游管理学院、教育技术中心、教育学院、信息管理系、基础医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远程教育学院、体育系、音乐系、新闻学院、历史学院、美术系、生物系、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第三附属医院、第四附属医院、第五附属医院。
10月30日:公共卫生学院、软件技术学院、环水学院、土木学院、化工学院、管理工程系、机械学院、工程力学系、外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建筑学院、电气学院、药学院、护理学院、商学院、动物中心、医科所、医学实验中心、法学院、文学院、公共管理学院、以及其他未列出的单位。
其中附属医院由本单位接收材料及汇总。
  2、材料受理地点:校本部人员报送人事处537房间,各附属医院报送到各单位人事科。
  三、报送材料种类
(一)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校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免试人员基本情况报告(正式文件,内容包括:学校工作组织安排情况,申请人员总数、专业、学历和职称构成情况等)及公示报告各一份。
2、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免试人员花名册及Excel格式电子数据(U盘拷贝,格式见附件2)。
(二)申请人员个人的申报材料包括: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新版,需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原件一式两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
   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学历证书原件(博士提交其学位证书)及一份复印件。军队院校毕业人员(普招类除外)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具有博士学位或教授、副教授职称者不需提交)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专任教学人员身份证明材料及一份复印件。
各类证件、证书复印件(B5型纸单面复印)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交省审验核对无误后返还单位。申请人员个人的申报材料要准确、清晰。(材料整理具体要求见附件3)
    四、认定信息网上填报要求
根据教育部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整体部署,今年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我省将继续使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网上申报”工作(原“单机版辅助软件”停止使用)。由申请者本人登录“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edu.gov.cn)点击“认定信息网上填报入口”,或直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自行填报个人信息。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1、认定信息网上填报日期:10月22日至28日。
2、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点击网站首页右侧“教师资格申请网上申报”下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后再点击“注册”,进入网上申报系统,按照“网上申报流程”据实、正确填报相关信息。
3、现场确认点选择:郑州市区以内的高校申请人选择“河南省教育厅第一确认点”,郑州市以外的高校申请人选择“河南省教育厅第二确认点”。
4、申请人在网上填写注册信息时,有“暂存”和“提交”两种功能选择。“暂存”是暂时保存申请人的申请信息,此时申请信息并未提交给认定机构。申请人填写全部申请信息并确认无误后,需点击“提交”按钮,方能将个人申请信息提交给认定机构。
5、申请人工作单位名称必须填写单位全称。
6、“专业类别”栏目选择“师范教育类”。
7、“申请任教学科”应准确填写至“二级学科”,如“二级学科”不能明确显示本人任教课程,可填至“三级学科”。
8、申请人必须严格按照网上申报系统要求上传照片(本人近期纯色背景大头照)。
9、申请人认定信息网上填报完成后,请登录“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三种表格(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体检表、思想品德鉴定表),规范填写并送交本人所在高校,再由学校统一报送。
10、申请人须妥善保管本人登录密码,并正确填写本人电子邮箱,以备密码丢失找回密码时使用。
11、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不得申请两种教师资格,如2012年上半年已取得某类教师资格,下半年则无法申请其他种类教师资格(全国信息系统不接纳其认定数据)。
五、申请教师资格个人材料整理规范
(一)证书原件
涉及证书: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等级证、《河南省教师职业素质和技能考试合格证》、各种档案材料等。每人装一个袋,防止遗失。
(二)表格填写要求:
1、《申请表》(个人需填写到普通话水平等级一栏之前所有内容)、《品德表》(个人全部填写完整)、《体检表》必须本人使用黑色水笔填写,不得涂改。填写具体要求按照样表执行。
表格无效的几种情况:
(1)填写项目不规范的;
(2)打印或没有使用黑色水笔填写的 ;
(3)有涂改痕迹的;
(4)字迹潦草无法辨认的;
(5)由单位或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负责填写的项目,个人随意填写的。
2、《申请表》中涉及栏目必须填写完整、准确、规范。
(1)本人本科学历属后学历的,在《申请表》个人简历部分,须填写该段学习简历,并在院校后注明学习形式,如“(函授)”、“(自考)”、“(脱产)”。
(2)《申请表》中“申请任教学科”必须按照教育部颁布的教师资格认定任教学科(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www.hnjszg.gov.cn/下载)准确填写,正式提交材料后不得更改。
(3)《申请表》封面“户籍所在地”禁止填为“XX派出所”,应当按照《申请表》填写说明的要求填写至乡、镇或街道办事处。
(三)材料整理要求:
1、个人材料分两套整理:
(1)第一套:《申请表》、《品德表》、《体检表》各一份。
(2)第二套:含《申请表》、《品德表》、《体检表》及各类复印件(将《品德表》、《体检表》及各类复印件夹在《申请表》中间)。
①复印件规格:使用B5型纸张单面复印。
②材料排放顺序:《品德表》→《体检表》→身份证复印件→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证明复印件→《河南省教师职业素质的技能考试合格证》复印件→高等学校在职或拟聘专任教学人员身份证明→其他材料。
《体检表》所附各类单项检查单不需提交。
③装订要求:《品德表、《体检表》及各种复印件按规定顺序排好后,在左上角平钉,夹在《申请表》中间(不须使用曲别针)。
所有材料装到一个档案袋中。
  六、相关注意事项
1、正式提交的材料中,凡种类不齐全,整理不规范,有缺失或不能证明有关情况的,将予以退回。
2、非免试人员材料受理工作安排另行通知,并在河南省教师资格网发布,请各单位注意查阅并及时通知本单位相关人员。
 
附件 1. 河南省2012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
     2.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3.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下载附件1
下载附件2
下载附件3

上一条:关于公布2012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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