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受理工作的通知》(豫教资办〔2010〕18号)的规定,结合我校201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的实际情况,现将201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受理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材料受理地点与时间
受理地点:人事处537房间,联系电话:67781086。
受理时间:2010年11月5日至9日。各单位报送材料具体时间如下(由于今年省教师资格中心安排受理材料时间紧,过期将无法办理,请各单位按规定时间报送材料):
11月5日上午:第一附属医院、数学系、物理工程学院、化学系、材料工程学院、旅游管理学院、教育技术中心、教育学院、信息管理系。
11月5日下午:第二附属医院、基础医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远程教育学院、体育系、音乐系、新闻学院、历史学院、美术系、生物系。
11月8日上午:公共卫生学院、软件技术学院、环水学院、土木学院、化工学院、管理工程系。
11月8日下午:机械学院、工程力学系、外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第四附属医院、第五附属医院、建筑学院、电气学院。
11月9日上午:第三附属医院、药学院、护理学院、商学院、动物中心、医科所、医学实验中心、法学院、文学院、公共管理学院、以及其他未列出的单位。
其中附属医院由各自单位自己收受材料及汇总。
二、具体事宜和要求
1、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材料以院(系)为单位统一报送。
2、报送材料种类和整理要求。
(1)个人材料包括: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www.hnjszg.gov.cn/下载并严格按照所下载样表用黑色水笔填写)原件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②《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www.hnjszg.gov.cn/下载)原件一式一份。
③《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附属医院和护理学院到第五附属医院体检科领取,其他单位于11月8日到人事处537房间领取,时间另行通知)原件一式一份。
④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⑦师范类毕业生需提交学籍卡,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需提供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原件(2010年度合格证于11月4日到人事处537房间领取)及一份复印件。
⑧专任教学人员身份证明材料(指职称证、课表、上课通知单等)及一份复印件。
各类证书原件在核准无误后于11月15日返还各单位,复印件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和人事处公章,统一使用B5型纸张复印。
各单位在整理材料时应当做到分类、有序排放。
(2)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单位正式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基本情况报告及公示报告各一份。
②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格式见附件1)加盖印章,并提交电子文档。
③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信息数据盘(使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单机版辅助软件”录入并生成上报数据)。
按照要求,今年教育部对“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中的 “单机版辅助软件”进行了修订,各单位必须重新下载安装(登录“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软件、网址:http://jszg.haedu.gov.cn/Data_download/index.html 参数文件及使用手册),完成数据采集、上报工作(上报时选择“导出单机版合并文件”)。
数据录入时,按照申请人员学历性质等情况分别录入,并在“专业类别”栏目内注明情况:
1、“全日制普招类师范专业毕业”人员及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或博士学位”人员,选择“师范教育类”;
2、“非师范专业毕业”、“自考、成招类师范专业毕业”和“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普招类师范专业毕业”人员,选择“非师范教育类”。
数据录入时,按照申请人员学历性质等情况分批录入。录入时应在“专业类别”栏目内分类注明情况:其中“全日制普招类师范专业毕业”人员及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或博士学位”人员,该栏目应选择“师范教育类”;“非师范专业毕业”和“自考、成招类师范专业毕业”人员,该栏目应选择“非师范教育类”。
“两学修学情况”栏目内分类注明情况:其中“全日制普招类师范专业毕业”人员,该栏目应选择“符合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特许条款”;“非师范专业毕业”和“自考、成招类师范专业毕业”人员,该栏目应选择“修学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并合格”;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或博士学位”人员,该栏目应选择“符合其他特许条款”。
在录入信息前,请认真阅读《单机版使用手册》),严格按照要求录入信息,否则将严重影响后续工作。
各单位提交的材料,必须做到种类齐全,整理规范。凡正式提交的材料中,有缺失或不能证明有关情况的,一律退回,不得再补充材料。
教师资格教育教学技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3、报送材料时,各单位须一并缴纳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人员测试费,由各单位统一组织收缴,每人260元。
需要进行教育教学基本能力测试的人员有:①非师范类毕业生;②自考函授师范类毕业生;③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后取得硕士学位,但硕士专业与本科期间专业不一致又按硕士专业申请的。
不需要进行教育教学基本能力测试的人员有:①具有博士学位人员;②具有教授或副教授职称的人员;③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按本科专业申请的。
4、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面试技巧专题讲座的人员,每人220元,参加过教师资格中心组织的2010年暑期在郑高校教育理论考试考前辅导班的人员凭暑期听课证每人可优惠至200元。
讲座时间拟于11月13日- 14日举行。报名人员请于11月10日登陆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edu.gov.cn/)查询上课时间、地点及班次安排。
三、申请教师资格个人材料整理规范
(一)证书原件
涉及证书: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等级证、《河南省教师职业素质和技能考试合格证》、各种档案材料等。每人装一个袋,防止遗失。
(二)表格填写要求:
1、《申报表》(个人需填写到普通话水平等级一栏之前所有内容)、《品德表》(个人全部填写完整)、《体检表》必须本人使用黑色水笔填写,不得涂改。填写具体要求按照样表执行。
表格无效的几种情况:
(1)填写项目不规范的;
(2)打印或没有使用黑色水笔填写的 ;
(3)有涂改痕迹的;
(4)字迹潦草无法辨认的;
(5)由单位或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负责填写的项目,个人随意填写的。
2、《申请表》中涉及栏目必须填写完整、准确、规范。
(1)本人本科学历属后学历的,在《申请表》个人简历部分,须填写该段学习简历,并在院校后注明学习形式,如“(函授)”、“(自考)”、“(脱产)”。
(2)《申请表》中“申请任教学科”必须按照教育部颁布的教师资格认定任教学科(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www.hnjszg.gov.cn/下载)准确填写,正式提交材料后不得更改。
(3)《申请表》封面“户籍所在地”禁止填为“XX派出所”,应当按照《申请表》填写说明的要求填写至乡、镇或街道办事处。
(三)材料整理要求:
1、个人材料分两套整理:
(1)第一套:《申请表》、《品德表》、《体检表》各一份。
(2)第二套:含《申请表》、《品德表》、《体检表》及各类复印件(将《品德表》、《体检表》及各类复印件夹在《申请表》中间)。
①复印件规格:使用B5型纸张单面复印。
②材料排放顺序:《品德表》→《体检表》→身份证复印件→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证明复印件→《河南省教师职业素质的技能考试合格证》复印件→高等学校在职或拟聘专任教学人员身份证明→其他材料。
《体检表》所附各类单项检查单不需提交。
③装订要求:《品德表、《体检表》及各种复印件按规定顺序排好后,在左上角平钉,夹在《申请表》中间(不须使用曲别针)。
所有材料装到一个档案袋中。
201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报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与广大申请人员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各单位要抓紧时间,按照要求,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把关,督促有关人员及早准备材料,按规定时间提交,圆满完成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附件1.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
附件2.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附件3.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人 事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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