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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关于申报中国-苏格兰博士教育及科研合作伙伴关系项目出国留学人员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 :
2009-10-13
阅读次数 :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遴选中国-苏格兰博士生教育及科研合作伙伴关系项目出国留学人员的函》(留金秘欧[2009]6036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要求
该项目旨在以合作科研项目为依托,将为已有实质性科研合作关系,或计划通过该项目建立长期科研合作关系的中英双方高校或科研机构互派人员到对方开展科研项目提供资助。英双方在互利的基础上确定了该项目的重点资助领域:能源、资源和环境,特别是清洁及可再生能源;生命科学、公共卫生;金融服务;技术、包括通信和信息技术及农业高新科技;地理科学、环境与社会;材料科学及新材料;工程学;应用社会科学及WTO相关领域。
二、申请条件
中方申请人应符合《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录取后将作为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派出,留学身份为访问学者或博士后。其中:
访问学者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1959年10月16日以后出生),应为推荐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其中,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55岁(1954年10月16日以后出生)。
博士后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岁(1969年3月20日后出生),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2006年3月20日以后毕业),应为推荐单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参与该项目的科研团队人员将不受回国工作至少五年方可再一次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的限制。
三、申报材料要求:
1.单位推荐书一份,加盖公章;
2.Application Form for Scotland-China Higher Education Research Partnership for PhD Studies(一式两份,同时请将电子版发至kgk@zzu.edu.cn)(可在国家留学网下载);
3.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参与人简历(不超过二页/人);
4.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的主要科研成果;
5.双方已有合作协议(如无可不附);
请各单位按照上述材料清单的顺序整理申请材料,于2009年10月15日前报至人事处537房间。
所有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其中材料2至5须按上述顺序装订一式二份,每套材料首页附清单。另请将材料2的电子版同时发送至kgk@zzu.edu.cn。凡未按要求准备或逾期提交申请材料的申请将不予受理。有关项目详细情况,可登陆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
联系人:何玲玲
联系电话:67781086
人 事 处
2009年10月13日
上一条:
领取2009年教师资格认证考试准考证的通知
下一条:
关于填报2010年度进人计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