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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关于申报管理七级以下职员岗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0-12-23
阅读次数 :
校内各单位:
经学校研究,在岗位设置与首次聘用工作中,在学校批准设置的管理岗位上工作且申报管理岗位的人员,可按以下条件申报管理岗位职级。
一、申报范围
根据上级人事部门一般干部晋级规定以及《郑州大学岗位设置与首次聘用实施办法》精神,学校任命的副科级以下干部和未明确行政职务人员,符合申报条件和资格要求,经设岗单位同意,在学校批准的管理岗位职数内申报相应职级职员岗位。
二、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国家相关法律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三)热心学校管理工作,爱岗敬业,依法办事,清正廉洁;
(四)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五)身体健康。
三、资格要求
申报管理七级以下职员岗位应符合以下资格要求(时间计算截止2010年12月31日)
(一)七级职员
担任副科级职务6年以上。
(二)八级职员
1.博士研究生毕业;
2.硕士研究生毕业参加工作3年以上;
3.本科毕业参加工作5年以上;
4.专科及专科以下毕业参加工作8年以上。
(三)九级职员
1.硕士研究生毕业;
2.本科毕业参加工作1年以上;
3.专科及专科以下毕业参加工作4年以上。
四、有关说明
(一)根据上级有关岗位设置与首次聘用文件精神,此次申报管理岗位职级的人员,只定岗位职级,不涉及工资调整。
(二)副营级以下军队转业干部,可参照上述基本条件和资格要求申报相应职级的职员岗位。
(三)申报人员填写《郑州大学管理岗位聘用申请表》,由设岗单位签署意见,连同《郑州大学管理岗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务于12月24日前上报人事处537房间。
特此通知!
郑州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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