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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办理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4-11    阅读次数 :

校内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科学技术厅财政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及时办理2016年度继续教育证书,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员范围

我校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尚未办理继续教育证书的所有专技人员。

二、申报程序

(一)信息管理员的变更

各单位都已安排专门的信息管理员进行日常的信息维护和审核等职责,如信息管理员有变动,在申领证书时还需提交《证书管理及网络联络员信息备案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gk@zzu.edu.cn(附件.1)。

(二)基层单位申领证书

各个单位管理员首先下载 《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申领表》 (附件.2),填写完成表内各项信息后,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gk@zzu.edu.cn),报人事处并领取空白证书。

(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系统网上注册

专业技术人员的个人注册请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专业技术人才专栏进入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http://www.hnzjgl.gov.cn/),具体使用方法请登录该系统参考用户操作指南。

(四)证书加盖钢印

证书内页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信息由各单位统一填写,各单位信息管理员对新增个人的网上注册信息审核通过后,由管理员持经过人事处审核后的《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申领表》及证书,到校办加盖钢印视为有效。

三、证书办理相关要求

(一)证书编号要求

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号是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身份识别编码,共14位。每个专技人员都对应一个唯一的编码,此编码由各单位根据号码规则编写。

我校证书的前六位为:418048

第7至8位为证书发放年度后两位;第9至11位为院系及各部门单位段码(段码分配见附件.3),第12至14位为证书序号,由各单位自行编码,代码范围为001-999。

(二)网上注册要求

所有专技人员个人注册时,必须保证信息准确,选择单位及部门必须具体到院系等基层机构,各院系的管理员才能在单位系统中查询到本单位人员进行审核。

(三)办理证书时间和地点

各单位在2016年4月30日前完成办理继续教育证书,相关材料报送至人事处537房间。

四、相关规定

证书主要用于记载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职称评聘的必备条件和岗位聘任(聘用)、工作考核、职业注册、申请各种奖项等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继续教育工作的管理办法请参照(附件.4)。关于公需科目的学习指南可参考(附件.5),公需科目目录见(附件.6)。

附件:  相关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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