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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09年度高校教师资格合格人员办理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09-12-25
阅读次数 :
关于申请2009年度高校教师资格合格人员办理证书的通知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结果查询网站(http://jszg.haedu.gov.cn/)公告栏内
查询结果为合格人员请递交近期正面免冠照片1张(1寸、小2寸彩色黑白均可);在相片背面写清楚姓名及身份证号
受理地点:人事处537房间,联系电话:67781086。
受理时间:2009年12月28日至30日。各单位报送材料具体时间如下(由于今年省教师资格中心安排时间紧,过期将无法办理,请各单位按规定时间报送):
12月28日上午:数学系、物理工程学院、化学系、材料工程学院、旅游管理学院、教育技术中心、教育学院、信息管理系。
12月29日上午:基础医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远程教育学院、体育系、音乐系、新闻学院、历史学院、美术系、生物系。
12月29日下午:公共卫生学院、软件技术学院、环水学院、土木学院、化工学院、管理工程系。
12月30日上午:机械学院、工程力学系、外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第四附属医院、第五附属医院、建筑学院、电气学院。
12月30日下午:药学院、护理学院、商学院、动物中心、医科所、医学实验中心、法学院、文学院、公共管理学院、以及其他未列出的单位。
第一、二、三、四附属医院直接交到各单位人事部门,由各人事部门统一办理手续。
上一条:
关于对有关人员办理初聘手续的通知
下一条:
关于2009年度教师(实验)系列申报职称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