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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度教师(实验)系列申报职称评审材料接收时间安排及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0-12-17    阅读次数 :
关于2010年度教师(实验)系列申报职称评审材料接收时间安排及要求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人事处职称办将于12月20日至21日在人事处537房间接收2010年度申报评审教师(实验)系列职称且通过学校推荐人员的材料,现将接收材料时间及要求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2月20日上午:商学院、法学院、旅游管理学院、数学系、教育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工与能源学院、水利与环境学院、工程力学系、基础医学院。
12月20日下午:公共管理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历史学院、物理工程学院、管理工程系、生物工程系、软件技术学院、信息管理系、电气工程学院、医学实验中心。 
12月21日上午:外语学院、文学院、国际教育学院、佛罗里达国际学院、化学系、信息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教育技术中心、建筑学院、土木工程学院、药学院。
12月21日下午:公共卫生学院、实验动物中心、一附院、二附院、三附院、四附院、五附院、其他未列单位。
二、材料报送要求
 1.人事处职称办只接收各单位职称专职工作人员报送的材料,其
他部门和个人报送的材料不予接收。
 2.各单位在向人事处职称办报送审核材料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院系负责人审核盖章的推荐人员《评审简表》4份(此表各职能部门不盖章)。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份;
 3.根据审核的需要,报送人员的材料需按以下要求分类分袋报送,并在每类材料袋封面粘贴目录清单:
 (1)人事处审核材料袋包含评审简表中“工作学习简历”以上栏目内容。各类证书按顺序复印装订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审验后退回;
 (2)教务部门审核材料袋中包含“学科(专业)建设、指导研究生、青年教师情况”栏目以上教学内容。教学工作量证明及各类获奖证书按顺序复印并加盖公章后装订,原件审验后退回;
 (3)科研部门审核材料袋需按送审论文、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成果分类装档案袋。论文论著检索报告及获奖证书、鉴定成果原件复印加盖公章后装订,原件审验后退回。 
 4.其他请按照校人事[2010]12号文件要求执行。

                                             人 事 处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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