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8〕102号)规定,现就机关事业单位退役军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军人退出现役时,由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开具《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以下简称《缴费凭证》)、《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和《军人职业年金缴费凭证》(以下简称《职业年金缴费凭证》),将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和职业年金补助资金通过银行汇至省社会保障局相关银行账户(见附件),《缴费凭证》、《信息表》、《职业年金缴费凭证》和银行受理回执一并交给本人。
2、军人退出现役到我校报到后,将《缴费凭证》、《信息表》、《职业年金缴费凭证》和银行受理回执交给人事处社会保障科。待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工作正式启动后,再按照规定,统一向省社会保障局申报办理退役军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手续。
河南省社会保障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银行账户信息表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银行账户信息 |
开户全称 |
河南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 |
开户银行 |
工行郑州行政区支行 |
银行账号 |
1702129129049525502-000000010 |
职业年金转移接续银行账户信息 |
职业年金基金归集户开户全称 |
中行河南省省直职业年金基金归集财产 |
职业年金基金归集户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郑州金水支行营业部 |
职业年金基金归集户银行账号 |
252057900727 |
人事处社会保障科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