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博士后流动站:
根据我校《郑州大学博士后考核条例》(修订)人字[2020]21号文件及《郑州大学博士后“求是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校人事[2020]3号文件精神,即日起请各单位对进站满10个月、延期考核以及未通过第一期考核的人员开展中期考核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各单位需积极筹备,严格标准,严密组织,切实落实好考核制度,以提升博士后科研竞争力,保证博士后整体质量。
2、组织相关人员填写《郑州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表1》及《郑州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表2》(附表见压缩文件)。
3、请于2020年10月16日(周五)前将《考核表1》《汇总表》交至人事处539办公室,《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zdbsh@zzu.edu.cn。
4、对考核不合格或未参加考核者,学校将停止其博士后经费的下拨和使用,两次考核不合格者,将予以退站处理。
联系人:王老师,张老师,任老师
郑州大学人事处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