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学校网站:http://www.zzu.edu.cn)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部省合建”高校。根据《郑州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博士)方案》,结合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博士)20名。
一、招聘人数与岗位
专职辅导员20名(含本科生、研究生辅导员),五年内不得转岗。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学生管理工作;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2020届博士毕业生和2021年6月30日之前毕业的2021届博士毕业生、博士后出站人员、符合条件的国(境)外留学归国博士毕业生及博士后出站人员;
7.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国家和河南省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6.其他不符合招聘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符合条件者可按要求将有关材料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szk@zzu.edu.cn,邮件主题请按下列规定注明:“**大学+博士+张*”。报名材料清单及格式要求详见附件。
(二)资格初审
学校将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资格确认安排另行通知。
(三)考核
郑州大学招聘辅导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工作,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考核通过人员在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方法(试行)》(豫教人[2003]27号),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政治表现、品德素养等进行考察。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备案时,拟聘用人员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报名系统填报个人信息应与本人相关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完全一致。因个人填写信息不准确、不真实、不齐全、不完整,造成资格审核不合格或取消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招聘相关事宜,如因本人变更联系电话、停机、关机等原因无法联系的,产生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六、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过程始终,应聘人员如有弄虚作假、隐瞒、漏报、作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于老师 0371-67783190;孙老师 0371-67781711
纪委监督电话:0371-67781266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