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18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进行考核的通知》(教办高〔2022〕39号)(见附件1)要求,为做好培养期满青年骨干教师人选的考核工作,及时总结骨干教师培养成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8年度省级和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人选(见附件2)。
二、考核方法
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人选由学校统一考核,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人选由所在培养单位考核。
三、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青年骨干教师在三年培养期内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包括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团队建设、项目成果、社会服务等方面。发表论文、著作等成果是否为第一作者,研究成果与项目研究内容是否相关,是否注明“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资助字样等。
四、专家组成:
学校成立青年骨干教师专家考核组。专家组成员不少于7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一,组长由校外专家担任。
培养单位成立相应的青年骨干教师专家考核组,对校级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进行考核。
五、考核程序:
(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期间立项、发表、出版相关的教学科研项目、论文、著作、教材、获奖等成果材料在所在培养单位进行公示。
(二)青年骨干教师汇报培养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多媒体格式为PPT,每人汇报时间为5分钟)。
(三)专家通过听取汇报、审议材料、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评议。
(四)专家组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给出考核等次(考核等次分为:合格、暂缓验收、不合格),提出考核意见。考核意见应包括项目完成情况,在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团队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培养计划完成情况,今后发展意见建议等。学校将从考核合格的省级青年骨干教师中选出1-3名最优秀人员报送至教育厅,参加优秀成果展评。
六、对2013年度-2018年度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取得的成果进行总结
为充分发挥省青年骨干教师在教学科研方面的支撑引领作用,各培养单位要认真总结培养的骨干教师所取得的成绩。请各培养单位将2013年度-2018年度的省级青年骨干教师(见附件3)培养取得的成果进行总结,包括但不限于与培养项目有关的成果,骨干教师所取得的人才荣誉表彰、省级以上教学科研项目及奖励、论文论著、科研经费、科研转化教学方面成果等撰写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总结报告,填报《2013-2018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成果汇总表》(见附件4)。
七、报送材料要求:
(一)各培养单位对校级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考核的报告;
(二)各培养单位对2013年度-2018年度省级骨干教师培养取得的成果进行的总结报告和《2013-2018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成果汇总表》各一份(含电子版)。
(三)各单位对省级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成果材料公示情况的报告;
(四)省级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需提交以下材料:
《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考核报告》(见附件5,本表格只限2018年度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填写,2013-2017年度省级青年骨干教师不用填写)电子版一份;
2018年度省级青年骨干教师自我考核结论电子版一份(文件名为:“xxx自我考核总结”):内容包括项目完成情况,在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团队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完成培养计划情况,今后发展意见和努力方向等,字数控制在200字以内。
《河南省高等学校2018年度青年骨干教师考核结果汇总表》(见附件6,本表格只限2018年度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填写,2013-2017年度省级青年骨干教师不用填写)一份及电子版;
《省级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受资助期间取得成果一览表》(见附件7)一份及电子版;
培养期间立项、发表、出版相关的教学科研项目、论文(论文要有查新站的检索证明)、著作、教材、获奖等成果材料复印件(原件由所在培养单位审核)一份装订在《省级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受资助期间取得成果一览表》之后,复印件上签署审核人名字、加盖培养单位公章并逐页标注页码(与《省级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受资助期间取得成果一览表》上的“页码”栏一致,以便专家查阅)。
八、时间安排:
2022年3月11日前各培养单位完成对校级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的考核工作、完成对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成果材料的公示和总结,并将相关纸质材料报送至人事处537房间,电子版材料打包成一个文件(文件名为:“xxx学院骨干教师考核和总结材料”)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kgk@zzu.edu.cn)。
2022年3月15日学校对2018年度省级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进行考核(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杨耀民
联系电话:67781086
电子邮箱:kgk@zzu.edu.cn
人事处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