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有关单位:
根据《郑州大学青年教师“求是”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校人事﹝2020﹞20号)、《郑州大学青年专职科研人员“求是”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校人事﹝2020﹞21号)文件精神,请各二级用人单位依照聘用合同的规定,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见附件1和附件2)进行聘期中期考核和聘期考核,将考核结果在各二级用人单位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考核结果无异议后须报送人事处备案。
请于2023年7月3日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报送至行政楼639:
(1)官网公示截图;
(2)考核汇总表(见附件3,盖章签字,一式一份);
(3)申报简表(见附件4,A3打印,盖章签字,一式三份;同时扫描pdf版后由单位统一发送至zqkh@zzu.edu.cn);
(4)聘期考核人员的支撑材料(论文须含原文及检索报告,纵向项目须含立项通知书,横向项目须含合同和入账单,奖项须含证书,课时请提供学院相关证明并加盖公章)。
联系人:任桢 联系电话:67781085
人事处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