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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启动我校2023年度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和聘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9-27    阅读次数 :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家和我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校专业技术岗位分类管理和聘用制度改革,结合我校岗位聘用工作实际,学校现启动2023年度教师岗位等级晋升和聘用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学校现有在编在岗的教师(含专职科研人员)。

二、聘用条件

我校教师岗位聘用条件按照《郑州大学教师岗位设置和聘用实施细则(试行)》(校人事〔2020〕22号)执行。

三、相关政策

(一)以德为先,立德树人。在教师岗位聘用时,将师德师风作为重要评价依据,坚持对师德失范行为“零容忍”,对违反师德的行为实行“一票否决”。

(二)根据学校科研现状,国家自然基金委河南省联合基金、国家艺术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全国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项目,在申报教师岗位聘用时按照国家级科研成果认定。中国博士后基金特别资助项目,在申报教师五级及以下岗位聘用时按照国家级科研成果认定。

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限第1名),在申报教师岗位聘用时按照国家级科研成果认定。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银奖(限第1名),在申报教师五级及以下岗位聘用时按照国家级科研成果认定。

(三)岗位指标数分配办法

1. 各二级单位各级教师岗位晋升指标数将依据学校当年可使用的各级教师岗位空岗总数按比例确定。

2. 各二级单位在开展教师岗位聘用工作中,要严格审核申报人员是否符合聘用条件及学校相关政策要求。为满足学校一流大学建设发展需要,学校对一流学科建设单位、上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排名前三的单位,适当提高其单位当年教师三级岗位推荐指标数。

3. 各二级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发展实际确定本单位教师岗位各类型(教学型、教学科研型、科研型、社会服务型、临床教研型)的推荐指标数。

4. 学校教师岗位聘用委员会各评议小组(教学型、教学科研型、科研型、社会服务型、临床教研型等)评审指标数将根据学校发展需要按不同比例确定。

(四)以专业技术为主岗位兼职管理岗位的人员,申报聘用高一级教师岗位时,须按所从事专业随学院申报、推荐和评议,占申报学院的岗位推荐指标数。

(五)教师岗位各等级间的任职年限原则上不少于3年,且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六)按照国家《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总体方案》中“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的要求,我校申报晋升教师二级、三级、四级岗位的教师原则上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讲授一门课程。

(七)学校教师岗位聘用委员会评定教师三级岗位聘用人选,并审定教师四级及以下岗位聘用人选。

(八)自2023年起,学校教师岗位等级晋升申报和评审工作将通过线上申报系统进行(岗位聘用线上申报操作手册见附件1)。申报系统登录地址(仅限校园内网)为:http://10.66.8.14/web/#/hall/zzdx/CLIENT ,登录用户名为个人校园卡号,登录密码为zzdx+个人校园卡号(例如:zzdx0001)。

四、时间安排

(一)准备工作

1. 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9月28日,各二级单位向本单位全体教职工传达我校教师岗位聘用工作通知精神。

(1)各二级单位及时组织本单位人员学习学校教师岗位聘用工作相关文件和政策。

(2)各二级单位将组建完成的本单位教师岗位聘用工作组成员名单报学校审批备案(纸质版由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同时,将本单位确定的教师岗位聘用申报系统的经办人和负责人信息报人事处备案(样表见附件2,纸质版由本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电子版发送至kgk@zzu.edu.cn)。

各二级单位教师岗位聘用工作组成员由本单位现聘在二级、三级岗位的教授7-9人组成(总数为单数),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若本单位现聘在二级、三级岗位的教授人数不足,可聘请校内或校外(一流建设高校)其他单位相关学科现聘在二级、三级岗位的教授参加。各二级单位教师岗位聘用工作组未在学校审批备案的,人事处不接收申报材料。

(3)各二级单位如有根据本单位自身学科、专业特点以及承担的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任务自主制定的教师岗位聘用条件(原则上,不得低于学校文件标准),须报学校审批备案(纸质版由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 2023年10月8日,人事处下达核定后的各二级单位教师三级、五级、六级、八级、九级和十一级岗位的推荐评审指标数。

(二)工作安排

1. 2023年9月29日至2023年10月8日,个人网上申报,并线下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至本单位。个人网上填报时间为9月29日至10月8日。

(1)各二级单位组织申报人员在申报系统中填写申报材料电子版,同时填写纸质版《郑州大学教师师德师风证明》《教师岗位聘用申报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4)。

(2)申报人员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提交至各二级单位,并对本人的学术行为是否符合学术规范、所提供的业绩材料是否真实做出承诺。

(3)各二级单位对申报人员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是否符合学术道德规范进行审查,并将申报材料进行公开展示,接受监督。展示时间不少于3天。

2. 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10日,各二级单位教师岗位聘用工作组对申报人员进行推荐、评议和公示。

(1)各二级单位党务负责人须在《郑州大学教师师德师风证明》上签字盖章。申报人、单位推荐组组长、单位党务和行政负责人须在《教师岗位聘用申报诚信承诺书》上签字盖章。未提交《证明》和《承诺书》的申报人员,人事处不接收其申报材料。

(2)各二级单位对通过本单位推荐的人员在申报系统中提交的申报材料电子版进行审核,并提交学校。

(3)各二级单位在推荐过程中,要严格推荐、评议和公示程序,严防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保证推荐评审结果的公平、公正。

3. 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13日,人事处接收全校教师岗位各级申报人员相关纸质版材料。

4. 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0日,人事处对全校教师岗位各级申报人员的提交的《郑州大学岗位聘用表》进行网上公示。

5. 2023年10月中下旬,学校召开教师岗位聘用评审会,并对评审通过人员名单进行网上公示。

人事处接收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公示和召开评审会的时间,如因学校安排的其他事项影响需做调整时,将另行通知。

(三)后续工作

1. 人事处将评审通过人员信息上报省厅负责部门,办理相关审批备案手续。

2. 人事处、各二级单位、评审通过人员共同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聘用岗位职责任务、考核目标、福利待遇、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以及聘用合同期限。

五、申报材料和要求

(一)教师三级岗位申报人员

1. 在本单位教师三级岗位推荐指标数范围内,通过本单位推荐并按名次排序的申报人员名单1份。名单须由单位聘用工作组组长、单位党务负责人、单位行政负责人签字盖章。

2. 申报人所在单位党务负责人签字盖章的《郑州大学教师师德师风证明》纸质版一式2份,1份报学校,1份本单位留存。

3. 申报人和单位教师岗位聘用工作组组长、单位党务负责人、单位行政负责人签字盖章的《教师岗位聘用申报诚信承诺书》纸质版一式2份,1份报学校,1份本单位留存。

4. 由申报系统导出打印的申报人《郑州大学岗位聘用表》纸质版一式3份(用A4纸正反面打印,并签字盖章),2份报学校,1份本单位留存;签字盖章后的扫描PDF电子版1份(发送至kgk@zzu.edu.n),报学校网上公示使用。

5. 申报人现任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6. 申报人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专职科研人员不必提交。

7. 申报人聘用现岗位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和检索页,取得的项目、奖励等证明材料,以及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8. 申报人所有业绩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经展示后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证书、证件等在复印件上加章)。

9. 科研成果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

(二)教师五级、六级、八级、九级和十一级岗位申报人员

1. 在本单位教师五级、六级、八级、九级和十一级岗位推荐指标数范围内,通过本单位推荐并由单位聘用工作组组长、单位党务负责人、单位行政负责人签字盖章的申报人员名单1份。

2. 申报人所在单位党务负责人签字盖章的《郑州大学教师师德师风证明》纸质版一式2份,1份报学校,1份本单位留存。

3. 申报人和单位聘用工作组组长、单位党务负责人、单位行政负责人签字盖章的《教师岗位聘用申报诚信承诺书》纸质版一式2份,1份报学校,1份本单位留存。

4. 由申报系统导出打印的申报人《郑州大学岗位聘用表》纸质版一式3份(用A4纸正反面打印,并签字盖章),2份报学校,1份本单位留存;签字盖章后的扫描PDF电子版1份(发送至kgk@zzu.edu.n),报学校网上公示使用。

5. 经过本单位审核的申报人所有申报材料复印件,本单位留存1份备查,不需提交学校。

6. 科研成果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

六、监督管理

(一)实行申报诚信承诺制。个人和申报人所在单位工作组均要做出诚信承诺。各二级单位要加强对申报人员的诚信教育。申报人是保证申报材料真实性的第一责任人,在申报教师岗位聘用时须做出诚信承诺,确保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各类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各二级单位对申报人提供的个人信息、申报材料和各类证书要进行认真审核。对违反诚信承诺制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取消申报资格,同时对申报单位和个人按相关规定处理并记入学术诚信建设档案库。

(二)严格执行教师岗位聘用推荐评审工作的程序和纪律。各二级单位在推荐评审过程中,要严格推荐评审程序,严防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保证推荐评审结果的公平、公正。对未经公开展示的材料(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涉密材料除外)一律不得上报;对未按规定程序推荐评审的人员,取消其申报资格;对没有执行推荐评审程序和办法的单位,暂停其教师岗位聘用的申报、推荐和评审工作。

(三)进一步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学校在岗位申报、推荐、审核、评审等环节中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办法,对提供虚假材料、未履行核查责任、未按程序和要求进行推荐公示、评审以及徇私舞弊、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凡经基层单位审核后推荐到学校教师岗位聘用委员会的申报人员业绩材料,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自查实之日起,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三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岗位,同时减少所在单位次年推荐指标数,并上报学校相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对违反党纪政纪的,由纪检监察部门按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教师岗位等级晋升和聘用工作和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各级领导、各级评议推荐组织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领会文件精神,把握政策规定,从一流大学建设的高度出发,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坚持标准,认真做好评议推荐工作,确保教师岗位等级晋升和聘用工作顺利完成。

联系人:俞天海 张雨 张晓磊

联系电话:67781086   67739818

附件:

1. 岗位聘用线上申报操作手册

2. 岗位聘用申报系统经办人和负责人信息统计表

3. 教师师德师风证明

4. 教师岗位聘用申报诚信承诺书

 

 

  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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