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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职称初定和职称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0-16    阅读次数 :

校内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文件精神,结合我校2023年度职称工作实际,现开展职称初定和职称资格确认工作,相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

(一)职称初定:完成入校报到手续,但尚未办理职称初定手续(博士初定中级,硕士初定初级)的全日制博士、硕士和博士后人员。

(二)职称资格确认:入校前已获职称,完成入校报到手续,但尚未办理职称资格确认的人员。(博士后在站期间,已在我校取得中级职称资格的人员除外)

二、申报材料及说明

(一)职称初定

1.申报人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henan.gov.cn/),从“业务专栏”的“人才评价开发(职称)”的链接进入河南职称网, 点击“职称申报系统”进入填报。用户名:本人身份证号,密码:身份证号后六位,尾号为X的须大写。

2.进入申报系统后“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三栏按照要求填写。

“基本信息”栏中,“现任职称”系列为“无”。证书和聘书扫描件无需上传。

申报教师系列职称初定人员在“执业资格”栏上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教师无需上传)

“培训经历”栏须上传新入职教师培训合格证书。

“学习经历”从本科开始填写。

“工作经历”按实际情况填写。

3.“申报职称”栏中,“申报年度”为2023年,“评审类型”选择“初定”,“申报系列”根据所在岗位进行选择,专任教师一般选择“高校讲师”;全职博士后在站人员、专职科研人员一般选择“助理研究员”。

“区域”选择“城市”,“单位类型”选择“公办本科”。

“申报职称”中“个人业务自传”填写后,点“提交审核”上报。

点击“提交审核”后,弹出“确认上报”页面,上传系统“承诺书”,承诺书须本人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申请专家候选人”、“信息查询”和“缴费”三栏不用填写。

提交成功后,从系统下载打印职称评审表。评审表纸质版1份,A3正反中缝打印(小册子模式),评审表中“单位推荐意见”本人所在单位填写“同意推荐”,本人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 各二级单位汇总填写完整的《郑州大学2023年度初定专业技术职务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样表见附件1,二级单位行政负责人签字盖章)。

(二)职称资格确认

1. 申报人现任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原件需提交PDF电子版,复印件需加盖本人所在单位公章)。

2.申报教师系列职称确认人员还应提交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需加盖本人所在单位公章)。

3.申报人电子版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4.申报人填写完整的《河南省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审核表》纸质版一式3份。(样表见附件2,单位意见栏由申报人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签字盖章)

三、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职称初定

1.附属医院卫生编制博士初定手续由各附属单位报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编制硕士初定手续由各附属单位自行办理。

2.我校全职博士后在站人员期间,可参加职称初定。初定职称资格为助理研究员。

3.按照河南省职称系统平台的设定要求,申报人每年度只有一次申报机会。申报职称初定的人员,在同一年度内无法再次申请职称评审。

4.因河南省职称系统平台实行实名制填报,申报人身份证号已与河南省职工医保系统联网,申报人须在本人医保卡申领并激活后才能建立职称系统申报账号。

(二)职称资格确认

1.职称资格确认仅确认申报人员现有职称资格。

2.申报职称资格确认人员不受河南省职称系统平台年度申报次数限制,可在同一年度内再次申请职称评审。

四、接收材料时间和要求

请各单位于20231025日下班前将职称初定和职称资格确认申报材料交至人事处537房间,电子版发至kgk@zzu.edu.cn

特别提醒:请参加职称初定人员务必于20231025日之前完成网上系统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俞天海 张晨辉

联系电话:67781086 67739673

 

附件:

1.郑州大学2023年度初定专业技术职务汇总表

2.河南省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审核表

 

 

人事处

2023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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