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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关于2023年度专职辅导员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2-21    阅读次数 :

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43号令)文件精神,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2023年度职称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23年度专职辅导员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和河南省关于教育评价、职称制度改革的新思想新理念,坚持以德为先,教书育人;坚持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导向,破除“五唯”倾向,科学客观公正评价;坚持特色评价,精准施策,采用共性与特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方式。

二、申报评审政策和措施

(一)师德师风问题“零容忍”,对违反师德行为实行“一票否决”。

(二)严格教学工作量,注重教学效果,注重人才培养等实际贡献的评价。

三、工作方案

(一)评审条件

1.职称工作按照《郑州大学职称评聘实施办法》(校人事〔2021〕66号)文件执行。

2.评审标准按照《郑州大学专职辅导员中、高级职称评审条件(试行)》(校人事〔2023〕64号)文件执行

(二)具体政策

1.职称申报人员在1个评审年度只能申报1次评审。

2.参评业绩材料取得时间截止到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接收申报材料时间,聘任年限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

3.入校后初定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一级职称时,其业绩成果从入校报到开始算起。

4.专职辅导员高级职称申报人员,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推荐小组组织讲课答辩。

(三)时间安排

1.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6日, 个人申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纸质版业绩材料展示,展示时间不少于3天。

2.2023年12月27日至2023年12月28日,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对申报人员进行推荐。

4.2023年12月29日,人事处接收职称申报人员材料。

5.2024年1月初,人事处对申报人员的《申报简表》进行网上公示。

6.2024年1月中旬,学校召开职称评审会。

各类申报表格、申报材料和要求说明详见附件1至5。

四、收费标准

各申报人员在报送职称申报材料的同时,须缴纳职称评审费。根据省物价局规定,高级每人260元,中级120元。

五、监督管理

(一)全面推行职称申报诚信承诺制度。个人申报职称和二级单位推荐均要做出诚信承诺。学校对违背诚信承诺行为实行“一票否决”。

(二)严格执行职称推荐评审的程序和纪律。申报人、各二级单位要依据《河南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豫人社规〔2022〕6号)和《郑州大学职称评聘实施办法》(校人事〔2021〕66号)文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开展职称评审工作,自觉维护职称评审工作的严肃性。

(三)学校在职称申报、推荐、审核、评审等环节中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办法,对提供虚假材料、未履行核查责任、未按程序和要求进行推荐公示、评审以及徇私舞弊、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严肃处理。

(四)人事处、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校纪委将联合对职称推荐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包括评审工作方案制定,申报人员业绩材料展示、推荐结果公示等。

联系人和电话:

人事处:俞天海  张晓磊  67781086

党委学生工作部:于苏静  67783190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孙瑞洲  67781711

 

附件:

1.郑州大学师德师风证明

2.郑州大学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承诺书

3.郑州大学2023年度专职辅导员职称申报简表

4.郑州大学高级职称评审讲课答辩评议表

5.郑州大学职称申报材料和要求说明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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