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郑州大学青年教师“求是”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校人事﹝2020﹞20号)、《郑州大学青年专职科研人员“求是”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校人事﹝2020﹞21号)文件精神,请各二级用人单位依照聘用合同的规定,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附件1和附件2)进行聘期中期、聘期考核,将考核结果在各二级用人单位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考核结果无异议后须报送人事处备案。
本次考核之后,聘期中期考核仍按照每季度考核一次进行,由人事部统一发布参加中期考核人员名单;聘期考核则按照日常工作开展,人事部不再发布聘期考核人员名单。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6号),请各单位按照本单位青年教师(教学科研岗、科研岗)、专职科研人员(直聘研究员、直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专职科研岗D岗)签订的聘用合同,在期满前一个月将考核结果和支撑材料报送到人事部,报送内容和要求与本次要求相同。
请于2024年4月11日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报送至行政楼523房间:
1.官网公示截图;
2.考核汇总表(附件3,盖章签字,一份);
3.2023版申报简表(附件4,A3纸打印,一份;同时扫描pdf盖章版后由单位统一发送至zqkh@zzu.edu.cn);
4.参加中期考核的人员无需提交支撑材料,参加聘期考核的人员按照以下要求和顺序整理支撑材料后胶装成册:
(1)目录(含具体页码);
(2)教学类,教务系统中教师课程表截图(不接收其他证明材料)、教学质量监控;
(3)论文类,原文及检索报告(含中科院分区和他人引用次数);
(4)著作类,封皮、目录、封底、字数证明(出版社开具有效);
(5)纵向项目类,立项通知书;
(6)横向项目类,合同、郑州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入账单);
(7)竞赛/奖励类,获奖证书;
(8)未列出的其他业绩。
联系电话:67781085
联系人:任桢
人事部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