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压实岗位工作责任,切实发挥高层次人才的示范引领作用,现将2024年上半年非在编高层次人才在岗情况核查(以下简称“在岗情况核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
与学校签订高层次人才岗位聘用合同的各类非在编高层次人才。
二、核查要求
在岗情况核查是以聘用合同约定和学校高层次人才岗位制度规定的在岗时间为依据,通过原始工作记录、往返郑车(机)票、出入境记录等合适方式,客观准确反映人才在校工作时间。各单位依据人才在岗工作时间和工作任务进展情况,综合提出2024年上半年岗位薪酬发放建议,如实填写《高层次人才在岗情况核查登记表》。
在岗情况核查结果将会作为2024年上半年岗位薪酬发放和后续科研经费拨付的重要依据。对于在岗时间不足、工作任务进展缓慢的,将酌情发放上半年个人薪酬,暂停拨付科研支持经费。
以上材料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4年6月28日前报送至人事部党委人才办公室(行政楼532房间)。
联系人:南老师 郝老师
联系电话:67739397
附件:《高层次人才在岗核查情况登记表》
人事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人才办公室)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