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更好地发挥学科特聘教授的示范引领作用,构建与一流大学建设目标相适应的高层次人才队伍,依据《郑州大学学科特聘教授岗位聘用实施办法(试行)》(校人事〔2024〕49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就郑州大学学科特聘教授校内推荐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岗位类型
学科特聘教授分为学科首席教授、学科方向带头人、学科骨干和青年拔尖四个类型。
二、申报对象
(一)在所从事领域取得突出的学术业绩、具有发展潜力且符合学科特聘教授上岗条件的校内教学科研单位及附属医院全职在岗人员。
(二)已提前完成聘期任务的在岗学科特聘教授、青年拔尖人才。
三、上岗条件
(一)必备上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2.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恪守高校教师师德行为规范、学术道德规范等职业道德规范;
3.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具有扎实的学识和高度的敬业精神,在教学科研一线或在行业、企业相关领域工作,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创新实践等方面已取得标志性成果;
4.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职称(学科骨干和青年拔尖岗位申报人员不受此限制)。
(二)具体上岗条件
学科首席教授、学科方向带头人、学科骨干和青年拔尖具体上岗条件参见《实施办法》。
四、岗位待遇
(一)校内人员获聘后,将按照《实施办法》中的规定享受岗位年薪制。
(二)附属医院人员获聘后,由各附属医院参照《实施办法》中的相关标准为其提供薪酬待遇等支持。
五、推荐遴选程序
(一)医学相关单位
1.医学相关单位的遴选推荐工作由河南医学院统筹负责。
2.遴选工作完成后,党委人才办公室会同校学术委员会对遴选出的人选的学术业绩进行审核把关。
3.党委人才办公室将遴选人员名单提交校长办公会审核确定,报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由河南医学院启动聘用程序。
(二)校内其他单位
1.申报人填写《郑州大学学科特聘教授岗位(校内)人选推荐表》(附件1),准备相关材料,提交校内推荐单位。
2.推荐单位对申报人资格审查和材料进行初审后,组织教授委员会对申报人的科研水平、学术潜力、与学科发展的契合度、预期发挥作用以及完成岗位目标任务的能力等进行综合评议,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确定拟推荐人选。
3.推荐单位组织对拟推荐人员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4.公示无异议后,推荐单位将推荐人选及相关材料汇总后报送至党委人才办公室。
5.党委人才办公室会同校学术委员会组织学术评议,公示评议结果。
6.校长办公会审核确定聘任人员,报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启动聘用程序。
六、材料报送
(一)推荐材料要求
推荐材料分为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纸质材料包括《郑州大学学科特聘教授岗位(校内)人选推荐表》(原件1份和复印件11份,A3正反打印)、相关佐证材料1份和《郑州大学学科特聘教授岗位(校内)人选推荐汇总表》(附件2)1份。以上纸质材料均需报送电子版。
(二)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于2024年10月10日下午17时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党委人才办公室(综合管理中心532房间),电子材料拷贝至党委人才办公室。
(三)涉密材料处理
申报人材料需进行脱密处理的,推荐单位需做好脱密处理并出具书面情况说明。
(四)报送要求
不接收个人报送材料,材料不齐全的不接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七、工作要求
(一)坚持党管人才原则
各推荐单位党组织要切实履行用人主体责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把好推荐人选的政治关、师德关、育人关和质量关。坚持师德师风是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将政治立场和师德师风表现作为人选推荐考察的首要项目,突出品德评价。对于思想政治素质不符合高校教师要求或违反师德师风、医德医风的人员,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二)强化推荐材料审核
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实施办法》和通知要求进行审核推荐。各单位要明确推荐遴选程序,严把人选质量条件。各推荐单位应按程序对申报人进行学术评价、择优推荐,对推荐材料严格审核,确保材料真实性,拟推荐人选所有证明、证件材料复印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对公示期间反映的异议,推荐单位要认真组织调查,调查工作要发挥校内外同行专家作用,确保公平公正。有关异议材料及调查结论随推荐材料一并报送。对于推荐过程中把关不严或出具虚假材料,不能认真履行推荐职责的单位,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联系人:常老师 南老师
电 话:0371-67739397
附件1郑州大学学科特聘教授岗位(校内)人选推荐表
附件2郑州大学学科特聘教授岗位(校内)人选推荐汇总表
人事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人才办公室)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