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州大学由原郑州大学、郑州工业大学、河南医科大学于2000年7月10日合并组建而成,是一所涵盖理学、工学、医学、文学、历史学、哲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农学等11大学科门类的综合性大学,是河南省唯一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河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教育部共建高校。多年来,郑州大学为国家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建设人才,无数杰出的学者曾工作于我校。为适应国家知识创新体系的建立,贯彻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决策,进一步提高我校学科建设的水平,吸引一大批高水平杰出人才加盟郑州大学,现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省级特聘教授。
一、招聘学科
基础数学、化工工艺及机械、建筑设计及理论、国民经济学、中国古代文学、眼科学、行政管理、内科学、英语语言文学、民商法学、岩土工程、外科学(小儿)、刑法学、经济法学、化工过程机械、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新闻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无机化学、病理学、材料加工工程、计算数学、中国古代史、工程力学、流行病与卫生统计。
二、招聘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道德高尚,学风严谨,身体健康,遵守法纪,为人正派。
2、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3、胜任核心专业课程讲授任务。
4、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
5、具有发展潜力,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内、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6、具有团结协助精神以及相应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
7、保证聘期内每年在受聘高校工作10个月以上。
三、招聘材料要求
应聘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纸质件5份,电子版1份。
2、每位特聘教授候选人附件材料5份(并装订成册)。附件材料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
(2)特聘教授候选人在海外取得学历、学位,应出具教育部学历认证机构的学历认证;
(3)海外特聘教授候选人申报时应提供担任高水平大学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的任职证明;
(4)特聘教授岗位设置申请表和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用情况,推荐单位和候选人应提供源证明(原件,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5)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立项证书、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6)5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的复印件,以及推荐表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7)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8)申报材料中的科研项目、论文均须标明主持人或参加人的顺序。
以上所有证明、证件材料复印件由设岗院系审核后,需加盖院系公章;所有材料报送人事处537房间。
四、优惠待遇
1、省级特聘教授在聘期内享受河南省特聘教授岗位津贴,岗位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人民币12万元,同时享受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
2、在聘期内学校为特聘教授配备助手,并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 博 马康原
联系电话:0086-0371---67781081 67781086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郑州大学人事处 450001
电子邮箱:zp_rsc@zzu.edu.cn
注:院系上报材料说明
1.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候选人申报汇总表(加盖院系单位公章)纸质件1份,电子版1份。
2、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附件),纸质件5份,电子版1份。专家推荐意见、校学术委员会意见、学校意见三栏须录入纸质件和电子版。
3.每位特聘教授候选人附件材料5份(并装订成册,制作目录,逐页标注页码)。
所有证明、证件材料的复印件需逐页加盖院系公章;
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用情况,应提供源证明(须经校图书馆加盖检索章,原件一份,其他可复印);
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特聘教授候选人,院系党组织严格掌握人选的政治标准,提供对候选人的书面意见,加盖院系党组织公章。
现任处级干部候选人须提供:如评审通过,自愿辞去行政职务的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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