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0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豫教资办〔2005〕3号)要求,现将200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及有关材料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一、 核对名单及相关信息:
2005年度所有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请点击核对。
二、 交照片及工本费:
照片规格: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1张,小2寸白底标准彩照);
证书工本费:6元/本。
三、 时间要求:
2005年11月28日上午到人事处师资科交照片及工本费;
2005年11月28日下午由人事处统一到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办理证书;
2005年12月1日到人事处师资科领取教师资格证。
由于时间安排较紧,请相互转告。
人事处
2005-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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