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教高〔2018〕916号)精神,我校将对2015年度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予以考核,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5年度河南省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和郑州大学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详见附件2。
二、考核方式:
河南省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由学校统一考核,郑州大学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由所在院(系)考核。
三、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青年骨干教师在三年培养期内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包括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团队建设、项目成果、社会服务等方面。发表论文、著作等成果是否为第一作者,研究成果与项目研究内容是否相关,是否注明“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资助字样等。具体量化指标见附件3,4,5。
四、专家组成:
学校成立青年骨干教师专家考核组。专家组成员不少于7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一,组长由校外专家担任。
院(系)成立相应的青年骨干教师专家考核组,对校级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进行考核。
五、考核程序:
(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期间立项、发表、出版相关的教学科研项目、论文、著作、教材、获奖等成果材料在所在院(系)进行公示。
(二)青年骨干教师汇报培养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多媒体格式为PPT,每人汇报时间为5分钟)。
(三)专家通过听取汇报、审议材料、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评议。
(四)专家组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给出考核等次(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提出考核意见。考核意见应包括:项目完成情况,在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团队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培养计划完成情况,今后发展意见建议和努力方向。
六、时间安排:
2018年11月12日前各院(系)完成对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成果材料的公示和对校级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的考核工作,并将省级骨干教师相关材料及校级骨干教师考核结果报送人事处537房间。
2018年11月15日学校对省级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进行考核。
七、报送材料要求:
(一)各院(系)对校级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考核的报告;
(二)各院(系)对省级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成果材料的公示情况的报告;
(三)省级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需提交以下材料:
《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考核报告》(见附件1)一份及电子版;
《省级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受资助期间取得成果登记表》(见附件3)一份及电子版;
《省级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受资助期间取得成果一览表》(见附件4)一份及电子版;
《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考核汇总表》(见附件5)一份及电子版;
培养期间立项、发表、出版相关的教学科研项目、论文(一区、二区论文要有查新站的检索证明)、著作、教材、获奖等成果材料复印件(原件由所在院(系)审核)一份,复印件上签署审核人名字、加盖院(系)公章并逐页标注页码(与《省级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受资助期间取得成果一览表》上的“页码”栏一致,以便专家查阅)。
联系人:杨耀民
联系电话:67781086
电子邮箱:kgk@zzu.edu.cn
附件1:《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考核报告》
附件2:《郑州大学关于公布2015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和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名单的通知》(校政〔2016〕23号)
附件3:《省级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受资助期间取得成果登记表》
附件4:《省级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受资助期间取得成果一览表》
附件5:《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考核汇总表》
附件6:《郑州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权威期刊和出版社》
人事处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