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2015年度职称工作安排,结合我校实际,现对有关人员办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具体事宜如下:
一、办理对象
1.2015年度我校评审通过的各系列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
2.2015年度我校初聘的各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因丢失需补办的人员。
二、所需材料
1.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
2.工本费10元;
3.补办证书人员持本人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的丢失证书作废遗失声明(需注明:姓名、性别、任职资格名称、评审通过时间、证书编号、丢失时间),填写《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补发登记表》1份(见附件1),并复印本人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一份。经发证机关审核,对情况属实、符合补发要求的,办理补发证书手续。补发的任职资格证书正页右下方加盖“补发”字样,以示区别。
三、接收材料时间
2016年5月9日--10日
四、说明
2015年度我校评审通过的各级各系列人员的任职资格文件已经通过学校协同办公系统下发至各院系。请各单位集中收取工本费及照片,并在照片背面注明单位、姓名及所获职称,统一按时交人事处537房间,逾期不交者将随下一年度补办。
联系电话:67781086
附件: 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补发登记表.doc
人事处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