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2015年度职称工作安排,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对有关人员办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手续,具体事宜如下:
一、聘任对象
(一)2015年通过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经我校聘任委员会评议通过同意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2015年3月15日以前调入我校工作且未办理聘任手续,现从事专业与原获得任职资格一致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2015年12月15日以前调入我校工作且未办理聘任手续,现从事专业与原获得任职资格一致的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三)2016年3月底以前分配至我校工作且入校前获得过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现从事专业与原获得任职资格一致的博士、硕士。
二、所需材料:
(一)考试通过人员:
1.任职资格证书原件
2.职称外语合格证(初级人员不需要)
3.本人现所在岗位证明(由所在院系负责人签字、盖章)
(二)调入我校工作人员:
1.原任职资格证书原件
2.职称外语合格证(初级人员不需要)
3.本人现所在岗位证明(由所在院系负责人签字、盖章)
4.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确认审核表一式3份(样表见附件1)
5.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确认岗位考核表1份(样表见附件2)
(三)分配入我校工作人员:
1.原任职资格证书原件
2.职称外语合格证(初级人员不需要)
3.本人现所在岗位证明(由所在院系负责人签字、盖章)
4.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确认审核表一式3份(样表见附件1)
5.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确认岗位考核表1份(样表见附件2)
三、说明
上述人员请携带材料于2016年4月18日到人事处537房间办理手续。请各院系及时传达,按时上报材料,逾期不报者将转入下年度办理。
2015年我校各系列各级别已经通过职称评审人员的聘任手续由人事处统一办理,不需提交材料。
联系电话:67781086
附件: 相关附件.zip
人事处
201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