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专家信息统计更新工作的通知》(教办人[2015]523号)要求,现就做好专家信息统计更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百千万人才工程领军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河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河南省特聘研究员、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333人才工程”省级人选、“555人才工程”省级人选、“811青年人才工程”省级人选)、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所掌握的上述各类专家,按照其主管部门进行了划分,形成了《专家原始信息情况表》(见附件)。请各单位对《专家原始信息情况表》中所列各类专家进行认真核对,对属于本单位的专家,组织专家本人或学院有关人员认真填写《专家信息简表》和《专家变化简表》。
(一)高度重视,确保质量。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家信息统计更新工作,明确职责,精心组织,专人负责,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内容详实规范。
(二)各单位务必于10月20日前将《专家信息简表》和《专家变化简表》电子版发至kgk@zzu.edu.cn。
联系人:杨耀民联系电话:67781086
附件:1、专家信息简表
2、专家变化情况表
3、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
4、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
5、国务院政府特贴
6、河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7、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
8、历年省学术技术带头人
9、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10、首批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11、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郑州大学人事处
2015年10月14日
附件: 专家原始信息情况表.zip